在法制建设暨依法治区工作会上的讲话

来源:  投稿人:佚名   浏览次数:

  这次全区法制建设暨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04年我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表彰先进地区和先进单位,部署2005年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刚才,世奎同志代表区委、区政府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签定了2005年度法制建设责任书,希望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4年工作回顾
  2004年,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全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普法依法治理稳步推进,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得到加强,法律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突出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积极开展法建工作
  去年,我区的经济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法建工作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整治发展环境、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委、区政府加大了依法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力度,积极稳妥地将一些矛盾纠纷的化解处置引入司法渠道,依法妥善化解了一批不稳定因素。加大了对涉法上访问题的处理力度,加强了对上访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他们理性维权、依法上访。
  法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维护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去年开始的律师信访接待日,律师直接参与到信访工作中,对上访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引导上访群众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减轻了信访工作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制宣传,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全年共调解纠纷6444件,调解成功6139件,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44件、314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66件。
  法制宣传更加注重针对性,围绕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如:针对无序上访比较突出的问题,加大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针对铁路沿线多次发生安全事故,引发一些社会矛盾的问题。区委法建办和相关职能部门专门编写了宣传资料,多次到铁路沿线进行法制宣传,提高了铁路沿线群众守法自觉性。此外,围绕企业关闭破产、劳动就业以及春运期间安全运输等方面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
  (二)普法工作有新突破
  日常法制宣传更具实效性。紧密结合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和“法律进农家”活动。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社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12.4”法制宣传月期间,龙宝、天城、五桥和江南新区组织各部门深入二十多个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受到基层群众的欢迎,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参与热情。区委法建办、区司法局在《三峡都市报》上开办了《普法园地》和《法律援助在线》栏目,围绕移民搬迁,城市拆迁、重点工程建设,企业改制,税收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划拨,婚姻家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和典型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法制宣传,内容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获得,形式通俗易懂,深受群众欢迎。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更加深入。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去年有600余名干部参加了党校的培训,党校专门安排了法制课,对干部进行法制教育。
  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有新突破。召开了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工作会议和加强大中专院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八条措施。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并对全区兼职法制副校长进行了调整充实。
  (三)依法治区工作稳步推进
  行业依法治理有新进展。去年,建委、商委、交委三个系统被列为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示范点,区委法建办根据这三个行业的特点制定了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抓点带面,各行业抓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大。围绕移民搬迁、城市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建设、运输市场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开展了执法检查和执法培训,区商委、区工商局等单位对个体私营者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区建委、交委分别对建筑企业的负责人和出租汽车驾驶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卫生局对卫生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
  基层依法治理有新突破。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树立了20个创建典型,并结合万州实际,制定了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社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在抓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严格了考核措施,促进了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行政执法日趋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完善部门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行政执法举报和控告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报告制、行政执法考核制等执法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政务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提高行政效率。政府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不断完善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了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
  法律监督力度加强,公正司法保障有力。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了对个案的监督力度,对保障司法公正,改善我区发展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区政协认真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对政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了有效的民主监督。全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积极推进内部改革,改变工作作风,建立健全科学有效运行机制,司法人员的办案质量不断提高,确保了司法公正。
  (四)法律援助成效明显
  继去年法律援助工作被列为万州区十大“民心工程”之后,今年法律援助再次被列为“民心工程”,这充分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2004年,全区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77件,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全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占全市的十分之一。许多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区产生了较好影响。如,冯家院36号1号商住楼56家住户因购买的门面及住房建筑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又不进行维修,曾多次集体上访,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该56家住户提供了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解决了纠纷,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这些群众再次群体上访,消除了不稳定因素,也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又如,2003年下半年,成良明等28位农民在某建筑工地务工,公司拖欠6万多元劳动报酬,并以工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后通过法律援助律师艰苦细致的工作,28位民工的报酬终于得到兑现。法律援助再次使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享受到了法律的实惠,体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的温暖。由于全区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卓有成效的实施,去年,我区两名法律援助工作者被重庆市人民政府评为重庆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区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同志们,我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也不容忽视。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认为法制建设工作和依法治区工作是软任务,可抓可不抓,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及工作中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在一些领导干部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工作不讲规范,不严格依法办事。三是法制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广大农村和社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薄弱,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还不强,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狠抓法制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已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要实现这个目标,有赖于完善的法律对社会关系全面有效的调整。和谐社会肯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是整个社会关系调节器的重心,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居于重要地位,起着关键作用。
  (一)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与保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把和谐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实践证明,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借助于法律制度的推动与保障,如果法律制度完善而且合理,社会成员就可能和睦相处,社会关系就可能和谐顺畅。反之,如果法律制度欠缺失当,社会成员则必然冲突频发,社会关系必然扭曲动荡。完善法律制度的同时,还需要全社会共同遵守,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制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否则,再完备的法律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同时,法律必须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之上,不是强加于人民的法律,而是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的法律,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紧密相联。法制是民主的保障,民主是法制的基础和前提。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
  (二)公平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支柱与基础。和谐社会必定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就是要营造、提供一种平等的生存、发展条件,而最平等的条件就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卡,如果法律面前还得不到公正对待,那这个社会就没有公平正义而言,更谈不上和谐。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要形成和谐的关系,法律起着最后的把关作用,在整个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守法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规矩”,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对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和谐社会首先必须是一个法治社会,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三)安定有序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发展的社会,一个稳定的社会。没有发展,和谐社会就会失去生机活力,失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没有稳定,和谐社会就会失去安定祥和,失去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发展必然引起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没有矛盾与冲突的社会,而是一个能够有效化解矛盾冲突的社会。化解矛盾冲突要靠运行有序的机制来实现。要运行有序,就要有一定的行为规范,要遵守一定的规矩规则。而法律,就是一个社会“最大”的规则,也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基本规矩。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新问题不断出现,各种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阻碍了社会和谐的进程。要正确处理这些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需要运用综合的手段,最重要的就是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坚持依法办事,把解决社会矛盾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因此,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引导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自觉地将行为置身于法律的范围内有序运行,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四)和谐社会有赖于全社会成员法制意识的树立、法律素质的提高。和谐社会的构建过程就是社会成员法律素质提高的过程。我们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在全民中开展广泛的普法工作,其实就是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打基础。如果社会成员的法律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法律的规范作用和保障作用不能很好的体现,社会就不可能和谐。今年是我国“四五”普法的验收年,“五五”普法工作已着手部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素质,不断增强社会成员的法制意识,与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这一重大战略部署是相统一的。
  构建和谐社会给法建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为法制建设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我区的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各项工作一定要紧紧围绕这个主题,为构建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努力开创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也是我区确定的“落实年”。做好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2005年全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四五”普法各项任务,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五五”普法规划和新一轮依法治区工作的顺利启动奠定基础。
  主要任务是:把推进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相结合,研究制定 “五五”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五年依法治区规划,以实现“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为目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整体推进依法治理,不断增强全民法律素质,全力维护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突出抓好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大对宪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区人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宪法权威,保证宪法的顺利实施。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学透,成为遵守和执行行政许可法的模范;要围绕影响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信访条例,积极引导群众理性上访、依法维权。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移民搬迁、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积极宣传国家新颁法律法规,提高知晓率,促进新颁法律法规及时有效贯彻实施。
  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龙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新任领导干部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有学法用法情况的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等各项行之有效的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党委中心组学法。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要继续纳入全区干部大轮训计划,要抓好新提任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工作。二是突出抓好青少年这个“源头”。要深入贯彻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我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坚持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健全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社会、学校、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要加大对各级各类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力度。探索符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三是突出抓好基层群众这个“重头”,着力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制观念。要认真落实万州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以“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活动为载体,强化全区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基层法制宣传教育要做到有的放矢,今年要着重加强禁种铲毒工作的宣传,使之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要通过设立法制宣传专栏或橱窗、建立图书室、居民法制学校、村民法制夜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贴近民心,贴近百姓生活,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乡镇、街道要依托辖区内法律工作者、离退休干部、大中专院校师生和社会工作者,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进行法制宣传。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法律咨询室、法律服务窗口、民事调解中心等法律服务阵地,为居民和村民提供经常性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化解各种矛盾纠纷。要根据群众需求,把与老百姓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成通俗易懂的普法小册子,送到千家万户,送到百姓手中。各乡镇、街道社区要高度重视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明确责任和人员,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开展“送法进农家”、“法律进社区”活动情况要纳入法制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双保责任书,加大考核奖惩力度,确保工作落实。
  抓薄弱环节,确保法制宣传教育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要抓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破产重组过程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改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能力。抓好对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当前我区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基层群众特别是部分弱势群体法制观念淡薄,不能通过合法诉求反映问题。导致他们采取一些过激、非法的手段和途径,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因此,我们特别是要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低保人员、农村贫困人口、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及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他们遵纪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对这些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任务。各级法建部门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加强特殊群体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确保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丰富载体、创新形式,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法制宣传教育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从群众需要什么、关注什么、思考什么入手,探索最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最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一是继续坚持并完善年度普法考试制度。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今年的普法考试以《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二是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在继续办好三峡都市报《普法园地》这一品牌栏目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办好广播电台的法制宣传栏目,并协调相关部门,在重点区域、特殊区域设立宣传阵地,如在火车站、机场、港口、高笋塘等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立法制宣传专栏,定期进行法制宣传。三是以纪念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为载体,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今年是全民普法二十周年,各地区各部门在搞好各种法制宣传日、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要精心筹划和组织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和第五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自觉增强法制意识。
  (二)加大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构建和谐稳定社会      
  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司法部、民政部提出的九条标准和我区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要指导村、社区自治组织依法建章立制、依法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使农村和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引导村民和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各项事务,并依法实行管理。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发挥农村村民和社区居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确保村民和居民的知情权。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实现村务和居务全方位公开、多层次监督、系列化管理的格局。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要通过广泛开展“送法进农家”、“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法律素质,提高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典型示范作用,培育一批基层依法治理典型,带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发展。各级法建办、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区委法建办要联系二至三个村、社区,作为示范点,具体指导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四五”普法结束时,力争全区50%以上的村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行列,60%以上的社区达到“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标准。
  加大行业依法治理力度,不断提高行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逐步完善行业依法治理指导标准,在进一步加大对市容、交通、文化、卫生、农业、科技、教育、劳动保障等与群众密切相关行业的集中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今年要重点抓好经委、商委、财税这三个大口所属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加强平安万州建设,不断提升安全创建水平。要围绕建设“平安万州”的目标,针对突出的治安问题,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依法防范打击法轮功等邪教分子破坏活动,加强对法轮功习练人员的帮教转化。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 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和“平安校园”、“安全文明单位”等各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和督办制度,形成人民调解、治安调解、信访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集访和群体性事件,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加强调查研究,为深入推进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重点调研“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探索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机制。要围绕“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第二个依法治区五年规划的制定做好理论和实践准备。为即将开展的全国“五五”普法和我区新一轮依法治区工作打好基础。
  (三)加强法律监督,公正高效执法,为万州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法治政府。 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务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对已建立的执法责任制内容进一步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要健全和完善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追究报告制度,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进一步完善区行政审批中心运行机制,积极推行部门“一站式服务”,着力构建便民服务机构,全方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的执法水平。改革完善领导方式,不断完善和改进决策机制 。高度重视政府决策的法治化,保证决策、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避免主观性、随意性。要制定完善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程序和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健全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实行决策前论证制、决策中票决制、决策后责任制。逐步建立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决策的预告制度、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
  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司法机关要始终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司法工作的灵魂和生命。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办案责任制,建立完善违法办案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复查制度、当事人评议制度、案件催办制度。 深化法院审判方式的改革,探索审判制度公开化、透明化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完善立案、审判、监督、执行分立制度。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精神,切实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稳步推进检察工作改革,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开展对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推进司法民主。加强诉讼监督,重点加大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切实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切实抓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律师公证制度改革,深入开展法律服务业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评查整顿活动,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加强人民调解,大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建设,切实维护好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温暖。继续开展律师介入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不断规范执法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大对“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拓宽监督渠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执法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政协要通过视察、调研、评议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纪检、监察、审计等专职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完善评议方法和机制,扩大参评范围。要加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受理等制度,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
  (四)查漏补缺,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2005年是“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委法建办要根据中央和市里的“四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检查考核标准,做好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我区“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考核办法及年度法制建设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办法,于上半年完成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的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区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于下半年对我区各地各部门“四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迎接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区委法建办要加强对全区“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指导,确保总结验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顺利推进创造良好条件
  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是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基本前提。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完善领导体制,加强监督考核。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立法、司法、执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各个环节,必须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党动员,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整体推进。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真正把法制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建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法制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变软指标为硬任务,促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的保障力度,将法制建设日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要确保财政转移支付法建经费专项补贴和配套足额到位。区级和龙宝、天城、五桥、江南新区对法制建设日常工作经费的总投入,力争在“四五”普法结束时达到市委提出的按辖区总人口“最低人平0.2元”的标准,为法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各部门、各单位也要为开展法制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求真务实,确保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五”普法结束后,明年“五五”普法启动,新一轮的依法治区五年规划也将开始,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有正确的认识。要克服厌烦情绪和畏难情绪,要转变认为法制建设工作是“虚”的,是软指标,可抓可不抓的错误认识。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不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搞花架子,要善于把工作抓落实,善于把法制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抓,以抓法制建设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加强学习,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建工作队伍。全区各级法制建设工作者肩负着推进法制建设进程的重任,必须加强队伍建设。要结合当前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要深刻认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方法,使法制建设工作有的放矢、富有成效。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
  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工作任重道远。让我们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全面完成今年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区各项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把万州建成重庆第二大城市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而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