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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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卫生事业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十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卫生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处于深化调整,再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因此,统筹谋划我县卫生事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思路,抓住重点,立足发展,确保我县卫生事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更好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十五”期间卫生事业发展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广大卫生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1、人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04年全县人口平均期望寿命71.96岁,婴儿死亡率为21.7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6.64‰,孕产妇死亡率为56.28/10万,初步达到“十五“计划规定的目标,有的已提前完成。
    2、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到2004年,全县拥有公立医疗机构99个,其中县级6个、乡镇93个;有卫生工作人员133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196人,平均每千人拥有2.48人;开设病床844张,平均每千人口有病床1.7张;全县有合格村卫生室259所,个体诊所103家,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基本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3、群众的就医条件明显改善。“十五”期间,在全社会的支持下,全县卫生机构新增固定资产价值2225万元。五年来,新增房屋建筑物面积4.61万平方米,总投资2631万元。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县中医院院住院大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大楼等项目,相继建成投入使用。与此同时,还陆续添置了CT、B型超声诊断仪、全自动洗胃机等大型先进医疗设备。医疗设施的投入,极大地提高了我县的就医条件和诊疗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收益。全县46个乡镇卫生院,9个中心卫生院,截止2004年底,已有16个医疗卫生单位相继新建了门诊大楼、住院大楼,新增医疗用房面积2.14万平方米,总投资204.7万元,预计2010年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危房改造任务。
    4、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较快。全县提前实现了以县为单位达到初保“合格县”的规划目标,创建初保合格乡(镇)工作已经展开。五年来,全县共完成农村改水受益人口5.6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60%,完成农村改厕1.2万处,改厕普及率达45%。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人员”三配套工作,稳步推进,进展顺利,预计“十一五”期间,90%的乡(镇)卫生院将达到“三配套”目标。
    5、预防保健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全县危害人民健康的地方病,传染病基本得到控制。急性传染病的发病率呈下降趋势,基本控制了疾病的暴发流行。20004年全县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165.7/10万,低于全州平均发病水平。全县基本消灭了丝虫病、疟疾,连续多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十多年无白喉病例;通过消除碘缺乏病考核评估;全县以乡镇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5%以上;开展了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全县有9所乡以上医院达到了爱婴医院标准;健康教育网络更加完善,“九亿农民健康教育活动”已全面启动,城镇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95%以上。
    6、中医药事业进一步振兴。县中医院,有中医药人员148人,中医床位120张,多数中心卫生院都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中医机构的服务网络更加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医特色与优势正逐步体现。
    7、卫生法制建设得到加强。通过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执业医师、医疗机构管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逐步建立起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了卫生执法水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逐步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8、精神文明与行业作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卫生服务行业是与群众的生、老、病、死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我们一直把精神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以病人为中心”的观念基本形成。
    “十五”期间,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较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力的发展保障。尤其是一批骨干项目,高、精、尖设备的相继使用,极大地改善了我县人民的就医条件,进一步提高了对疾病的诊治水平,推动了卫生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疾病结构的变化、医学模式的转化以及经济体制的变革,我县卫生事业也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1、医院的设施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太合理,急救能力需要提高。2、卫生投入的水平与卫生发展的客观需要不相适应,补偿机制尚未理顺,落实国家卫生经济政策的难度较大。3、农村卫生发展的现状与实现小康的现实要求不相适应,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医护人才缺乏、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4、防病治病任务仍十分繁重。首先,一些急性传染病虽得到基本控制,但防治工作稍有松懈,某些传染病仍有局部暴发流行的可能,同时,一些新出现的传染病存在有蔓延之势。其次,伴随社会经济发展出现的人口老龄化、生态保护、环境污染等问题都将成为重要的卫生问题。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也将呈上升趋势。这些都说明,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任务仍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并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要求,把发展作为主题,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完善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医疗救治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我县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具体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1、发展卫生事业与调整和优化结构相结合,注重提高质量和效益。我县经济的发展必将推动我县人民健康保障福利水平的提高,同时,也给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从整体上看,我县医疗卫生设施与政府《“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3张”的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加快发展;从横向上看,应注重城镇和农村卫生机构功能的发挥;从纵向上看,应注重医院特色专科建设,达到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在扩大总量的同时,要注重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更多地吸引、应用、开拓现代医学科技成果和管理技术,依靠科技进步的影响力和推动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社会效益与经济收益相结合。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卫生机构是非盈利性单位,发展卫生事业必须将社会效益摆在首位,防止片面追求经济收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的倾向。
    3、需要与可能相结合。以社会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发展和保证基本卫生服务,逐步满足人们多样化服务需求。对大型投资,要区别轻重缓急,做到需要与可能、当前与长远、全面发展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立足现有基础,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
    4、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农村卫生、预防保健和中医药三大战略重点的落实,县、乡之间发展仍不平衡,急需下大力气,以逐步缩小相互差距。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发展。
    5、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加强卫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二)发展目标
    根据《永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从我县实际与可能出发,我县卫生事业“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进一步完善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包括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为主的三大卫生体系,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水平更加提高。到2010年,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的卫生体系更加完善,全县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国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三)“十一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1)健康水平。平均期望寿命:2010年达到73-74岁;孕产妇死亡率:2010年控制在24.28/10万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5%;婴儿死亡率:2010年控制在5.57‰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下降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10年控制在6.12‰。
    (2)疾病控制。继续加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力度,根据疾病发生趋势和我县具体情况,强化对非典、人间禽流感、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警惕新发生传染病的传入,健全疾病监测网络,加强重点疾病的监则,掌握疾病流行的动态变化。法定报告传染病总发病率2005年控制在140/10万以内,2010年比2005年下降5-10%;消灭脊灰、白喉、疟疾、丝虫病、麻风病;流行性出血热、肝炎、痢疾、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发病得到有效控制;消除碘缺乏病的成果得到巩固;开展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职业病的防治,2005年前,慢性病患病率控制在150‰以内,各类职业病和疑似病例异常检出率控制在4%以内。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应急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十一五”期间在我县形成一个较为完备的、与医疗急救网相互呼应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对传染病疫情、急性食物中毒、突发饮用水事故、化学性中毒、射线泄漏等涉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能够及时迅速处理,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预防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四苗”接种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城镇95%,农村85%以上;0-7岁儿童系统保健覆盖率85%以上;孕产妇系统保健覆盖率95%;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城镇100%,农村90%以上;新法接生率100%;消灭新生儿破伤风;4-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0%以上。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健康知识知晓率县城达90%以上,农村达85%以上。
    (4)卫生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准入制度和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力度,净化医疗市场。加强以食品卫生为主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公共卫生秩序的改善,保证食品、生活饮用水等健康相关产品的安全卫生,控制食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的评价和监督,确保我县医疗质量稳步提高。
    (5)医疗急救。加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十一五”期间,在完成医疗急救中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更新完善抢救设备,加强急救人才培养,修订和完善各项抢救工作的流程与制度,确保“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6)社会卫生。依据《国家卫生区域标准》要求,“十一五”期间要掀起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高潮,到2010年底,全县要有五分之一的行政村达到“文明卫生村”标准;2010年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新增受益人口4万人;2010年农村改厕达标率达到5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改善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食品、医疗用品和公共场所监督监测覆盖率100%;工业尘毒监测、放射场所监督率达100%以上;初级卫生保健的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城乡人民的卫生保健水平更加提高。
    (7)农村卫生。继续巩固和提高“十五”初级卫生保健成果,积极制定《永顺县2006-2010年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为龙头,带动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调整和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在完成农村卫生“三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以县医院、中医医院、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和妇幼保健院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把乡镇卫生院建设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床位设置,加强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管理功能;大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的管理体制,逐步在现有村卫生室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建立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组织;通过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居民建立以互助共济、风险共担、公平受益为核心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水平,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8)无偿献血。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规范》,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力争用三到五年时间实现医疗临床用血主要由自愿无偿献血者提供的目标;大力开展节约用血、科学合理用血、自身输血,防止经血液传播的疾病发生;大力开展成份输血,五年内成份输血使用率要达到95%以上。
    (9)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障覆盖率达80%以上;农村居民以合作医疗为主的医疗保健覆盖率75%以上;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单项保偿制度覆盖率90%以上。
    (10)县乡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卫生是科技密集型行业,推动我县卫生科技发展的关键是以需求为导向,加快县级卫生机构的建设,使之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县级卫生机构建设的重点是:加快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县120急救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县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及性病防中心大楼建设以及9个中心防保组和14所乡镇卫生院建设,提高其整体服务功能,以带动全县卫生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
    县人民医院医技大楼建设:设有急诊、抢救、药剂、儿科、内科中医科等功能科室。投资1200万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约12层,以满足专科专科优势建设和急救需要。
    120急救中心建设: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完善规划辖区内的急救网络建设,使急救中心建设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急救标准。加快改造120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完善医疗救援指挥中心的各项设施建设,更新救护车辆和急救设备,尽快提高急救人员素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急救的需求。
    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建设:投资200万元,新建一栋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以加强卫生执法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执法队伍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装备和技术水平。
    县疾控中心预防医学门诊及性病防治中心大楼建设:投资400万元,新建一栋3000平方米的集预防医学门诊、性病检测检验、艾滋病初筛实验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不断提高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中心防保组建设:在“十一五”期间,重点是泽家、长官、塔卧、万坪、石堤、永茂、长官、王村、城郊9所中心防保所业务用房建设,每人中心防保所按20万元计算,总投资180万元。
    一般乡镇卫生院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是青坪、吊井、勺哈、抚志、毛坝、万民、车坪、仓坪、高坪、麻岔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卫生院按50万元,总投资400万元。根据我县“退人还山”工作要求,新建一栋小溪旅游区医院,预计总投资100万元。
    防保型乡镇卫生院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是镇溪、两岔、大明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每个卫生院按30万元计算,投资90万元。
    医疗设备配套建设:“十一五”期间,继续完成20所贫困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装备任务。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十一五”期间,重点培养50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100名技术骨干。“十一五”期末,专科、学科带头人均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才职称结构符合相应的等级医院比例。
    经过“十五”期间的努力,将使全县千人拥有床位由目前的1.74张提高到2张,净增100余张,每千人拥有卫技人员由2.48人,提高到3.56,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四)“十一五”期间的发展措施
    实现上述目标,加快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机构来讲要提高三个水平,即经营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从各级政府角度看应加大四个力度,即领导力度、改革力度、投入力度和政策力度。具体措施是:
    1、强化政府职责,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的领导是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应把卫生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要把卫生事业发展列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健全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层层落实;要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能,使其拥有行业调控能力,能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2、加大城镇职工医疗制度、医疗机构内部各项配套改革,推进卫生事业产业化进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医疗机构将带来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低水平,广覆盖”和“以收定支,定额结算,超额不补,结余留院”的结算方式,使基本医疗服务收入受到限制,医院收入增长幅度下降。二是医院间的竞争进一步加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增加了参保人员对医疗服务的选择性,必然使医院之间在服务质量、态度、价格、信誉等方面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三是医疗服务行为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督和制约。医保机构的审核、参保职工个人费用意识的增长,都将对医疗机构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医疗改革带来的新形势,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化各项配套改革,努力降低服务成本,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低耗、便捷”的医疗服务。
    3、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卫生经济政策。要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中明确的有关卫生经济政策。为增强行业的调控能力,保证农村卫生、预防保健、中医药三大战略重点工作的开展,县级财政应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改革和完善财政对卫生投入政策的暂行办法》精神,建立相应的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要动员全社会多渠道筹集卫生资金,加大公民个人对健康保健的责任,积极引导全民增加健康投入,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探讨利用其他领域资金发展卫生事业的新路子。
    4、贯彻科技兴医战略。一是重视现代科学知识和技术对卫生事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现代管理技术、通讯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在行业中的推广运用,逐步实现行业现代化;二是注重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形成一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素质的卫生科技队伍。三是建立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医学科技特色专科和项目建设。
    5、实行政策倾斜,确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要继续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特别是中心防保组建设,提高其装备水平和人员的技术服务能力。切实管理好村卫生室,维护农村良好的医疗秩序。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卫生,尤其是贫困乡镇卫生院的经费扶持力度。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改水、改厕等工作的领导。要规范乡级财政对卫生的投入,杜绝取消卫生院补助的现象发生,保证卫生院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中枢纽作用的发挥,以推动农村卫生工作质量的提高。
    6、加强卫生法制建设。首先,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卫生法制意识,促进卫生工作的法制化。第二,加强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的执法检查,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执法监督。要重点加强食品卫生工作,落实有关监督监测措施,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第三,认真执行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实施办法。切实整顿医疗市场,加强对社会办医和个体开业的管理,坚决取缔无证行医和江湖游医药贩,对借医行骗的要依法严惩。第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监测水平,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7、动员全社会参与,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响应“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并认真组织实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青少年健康知识的普及率、知晓率、教育每个公民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正确引导人们的健康消费,推广和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创建卫生城镇、文明村寨活动。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工作;加强环境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开展老人保健、老年病防治和意外伤害预防、伤残康复工作。
    8、加强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行业广泛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规范教育,大力培育爱岗尽责,方便病人,优质服务的行业风尚。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和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加强内部经济管理,努力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补偿机制
  1、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管理,继续实行医药费“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改革方案,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使医药费的增长幅度控制在本县国民经济生产总值的增长幅度之内,调整医药费用的结构使医疗和药品的费用各占百分之五十,通过药品的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降低药品价格,同时提高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性收费,降低大型仪器检查费用。按照国家计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制定我县统一收费项目,确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标准和浮动比例。
  配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要对单病种费用进行评估,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降低单病种平均治疗费用。要积极推广价格低廉、体现中医特色的诊疗技术,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
  2、保持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3、财政部门对卫生行政部门及执法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为开展传染病的防治、职业病的防治、食品卫生、生活引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碘盐管理和医政管理等监督执法项目所需经费给以专项业务费补助。
  4、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事业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和单位上缴的预算外资金统筹安排。补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认定的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以及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其他传染病的监测、控制和疫情处理;政府指令性计划免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和重大灾害防疫;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慢性非传染病;妇幼保健工作;健康教育;预防医学应用研究等。
  5、政府对非营利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补助项目包括:⑴医疗机构开办和发展建设支出;⑵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员费用;⑶政府开设的非营利性医院;⑷对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学科研究要予以补助,以提高疾病诊断水平,促进临床医学发展;⑸对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民族医药的发展要给予适当照顾。
  6、医疗卫生机构的定额补助要根据完成的人群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等任务的数量、质量核定财政补助。随着基层卫生服务组织承担的预防保健、母婴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任务的逐渐加大,用于完成上述工作任务的财政补助经费也需相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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