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4月起开展劳动用工书面审查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4月1日,乌鲁木齐将启动2024年度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工作,为期两个月。
  3月31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人社行政部门把用人单位书面审查报备情况纳入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重要内容。
  截至5月31日,不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按要求参加书面审查或未按时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依法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主要是为了全面掌握乌鲁木齐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促进乌鲁木齐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审查范围包括在乌鲁木齐市、区(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用人单位,包括城镇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市、区(县)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
  两个月时间里,将全面审查2024年度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审查内容包括遵守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以及遵守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等。审查采取用人单位自查、网上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审查或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用人单位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s://wlmqrs.cn),在书面审查模块中进行申报。已在该平台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后进行申报;未在该平台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需要先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登录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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