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小区车辆停放管理将开展专项整治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曹华报道)5月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秩序,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整洁、干净、畅通、有序的环境,乌市将于今年5月起,开展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

  目前,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下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区(县)建设局(规划房产局)、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通知》抓好落实。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共有5项重点内容,分别为加强车辆停放管理、优化停车资源、完善停车管理的软硬件设施、加强停车秩序整治、优化停车资源配置,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车辆停放管理制度,引导车主有序停放车辆,疏导小区难停车、乱停车和车辆堵塞等问题。对占用道路资源的“僵尸车”,联系车主将车辆限期移走,联系不上车主的,报告交管部门采取强制拖走措施。各小区(大厦)要挖掘小区停车潜力,拓宽、平整和硬化小区道路。对于被占用或挪做他用的停车场地进行全面清理,恢复其使用功能,增加停车泊位,规范业主停车行为。
  此外,在完善停车管理的软硬件设施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引入先进的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业主车辆经自动识别后即可通过,来访车辆经值守人员检查登记后放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出入口的通行效率。
  《通知》还要求,对于在物业服务小区(大厦)大门口及外围违规停放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秩序维护员要及时劝阻制止,车主不听劝告的,物业服务企业要联系交管、城管等相关部门整顿清理。禁止车辆停放在消防登高面、占用消防通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为进一步优化停车资源配置,《通知》要求,各区县建设局(规划房产局)要会同城管、管委会(街道)等部门,对辖区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进行全面梳理,引导小区周边企事业单位与小区进行错峰停车,充分发掘停车场资源。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将分4个阶段进行:5月4日-5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5月16日-6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7月10日为总结整改阶段,7月11日以后为巩固成果阶段。其中,集中整治阶段为期一个月,是以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挤占公共设施场地、商贩占道经营为重点的综合整治,确保物业服务小区(大厦)车辆停放秩序发生根本性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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