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整治十三项“城市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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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张冬梅报道)四月起,乌鲁木齐市将集中对涉及13个方面内容的“城市病”开展治理。

  4月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了解到,这13项城市病包括城市“牛皮癣”、占道经营、城市户外广告、城市门头牌匾、城市建(构)筑外立面、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城市公共厕所、停车管理、中心城区人行道市政设施、中心城区临街各类箱变(箱式变电站)、城市护栏。
  针对这些城市病,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违反标准将予以处罚。
  据悉,今年城市病治理新增3项内容,即中心城区人行道市政设施、中心城区临街各类箱变、城市护栏的整治。
  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环境整治处处长张义斌说,中心城区人行道市政设施的整治包括全面清理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的障碍物,确保道路畅通、整洁;中心城区临街各类箱变主要是进行清理;城市护栏则是对缺失、损坏、锈蚀、脏污进行整治。
  其中,按照相关规定,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将对人行道多余物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整治拆除的,发现一处罚款5000元,限期3日内整改,如未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罚款1万元,罚款后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罚款5万元。城市护栏有缺失、损坏、锈蚀、脏污的,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对未按整治标准要求完成或完成不彻底的,每处罚款2万元。
  张义斌说,后期还将加大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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