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回暖 乌鲁木齐热企低温运行防降温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许倩报道)连日来乌鲁木齐市气温持续走高,市民们都忙着享受春日的温暖,不过乌鲁木齐市各个热企可没敢松懈,都保持着低温运行的状态,防止春季气温不稳、突然降温。3月27日,乌鲁木齐市迎来了小幅降温,热企也纷纷上调了供热参数。

  “26日白天温度很高,所以一网出水温度设定在40℃,今天阴天、气温明显偏低,我们已提前将一网出水温度升至了53℃。”3月27日,乌鲁木齐市西山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李远志说。
  乌鲁木齐华源热力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前几天锅炉一直都是低温运行,为应对降温,预计27日晚间将提升供热参数,确保用户家中室温可达到20℃以上。
  记者采访乌鲁木齐市多家热企了解到,在采暖期结束前,即便气温回暖,热企也不会直接停暖。新疆广汇热力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于彦槐表示:“乌鲁木齐市春季白天看似不必供暖,但晚上还必须供热才能确保用户家中达标。反复频繁地晚上点炉、白天停炉会损害燃气锅炉部件的使用寿命。所以从设备本身考虑,热企一般不会通过这种方式节约燃气,只需调低设备负荷即可。”
  “考虑保护设备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如果直接停炉导致循环水温度过低,等到气温骤降再调节温度,升温过程太慢,会影响给用户及时送热。而低温运行在节能的同时还可保证循环水有一定温度,缩短升温过程。”李远志说。
  小提醒:4月10日将停暖
  按照《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如无异常低温情况,乌鲁木齐市将于4月10日正式停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尚未缴纳本采暖期热费的用户应于采暖期结束前缴纳热费,按照相关条例,用户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并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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