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已完成全年新增就业目标 城镇新增就业44.5万人

来源:红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郭玲)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今年以来,自治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11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截至9月底,全疆城镇新增就业44.5万人,同比增加3.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1.2%。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1%,就业形势继续保持平稳。自治区积极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确保多渠道多形式就业。

  重点群体的就业持续向好,自治区所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77.78%,首次达到75%以上。内地高校新疆籍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为84.44%。

  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47.6万人次。脱贫攻坚转移就业专项行动和常态化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纺织服装业和“短平快”项目发展,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0%,零就业家庭继续保持动态清零。

  前三季度,自治区已转移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4.7万人,超额完成2017年4万人目标任务,对推动南疆城乡劳动力疆内有序流动、增收脱贫,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疆城镇居民前三季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2514元,同比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67元,同比增长8.4%。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