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居民申请保障房新增两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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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报道)从8月1日起,乌鲁木齐市居民申请保障房将从原来的一种渠道拓宽为三种渠道。除了可以在社区申请外,也可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申请。

  25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将“学转促”活动落到实处,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中继续创新改革。针对原先保障房在社区申请时因种种原因导致申请时间较长、信息资料录入缓慢的情况,积极拓宽保障房申请渠道提效增速的便民措施,即群众如果认为在社区申请不便, 可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申请,也可直接到西虹东路399号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住房保障服务大厅进行申请。

  目前,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已给各区县再次下发通知规范申请工作程序,强调保障房申请采取先录入后审核的方式,提高群众在保障房申请中的工作效率。市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各区县保障中心、管委会 (街道) 社区现均设有保障房申请窗口,方便群众申请。

  今年以来,乌市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从5月18日起,乌鲁木齐已执行2017年度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月收入标准。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由2625元以下(含)调整为2850元以下(含),上调了225元。

  放宽保障房收入申请标准、保障房分配全程公开透明、调整摇号分配方式……自2007年我市实施保障性住房政策以来,通过多措并举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以公租房为主体,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截至目前,已有近10万名中低收入者住进了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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