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发利息了全市50万缴存职工人均可获利息834元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曹华报道)7月4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17年度结息公告,共向全市缴存职工账户结付缴存利息4.17亿元。

    据了解,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7年7月1日顺利完成2016年7月-2017年6月的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全市共计结付职工利息4.17亿元,其中,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级2.83亿元,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0.67亿元,铁路局分中心0.67亿元。按照目前全市约50万缴存职工平均计算,相当于人均可获利息约834元。目前全部利息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结算并全额计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内。

    市民如果想了解自己的住房公积金利息入账情况,可通过6种方式查询。分别为一、登录官网(http://www.wlmqgjj.com/)注册后,即可查询;二、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三、下载手机APP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进行查询;四、关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服务号,绑定账号后查询;五、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触摸屏查询机进行;六、登录红山网(http://www.hongshannet.cn/)查询。

    据了解,缴存职工一般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关注,对公积金存款利息关注相对较少,而按照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核算年度从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每年结息一次,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

    此前,乌市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分为两部分,当年缴存的公积金按当时的活期利率计息,为0.35%,而上年结转的公积金利率,按3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为1.10%。该政策在2016年2月21日被国家新出台的政策取代:即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也就是目前的1.50%。以一个上年结转公积金余额10万元的职工来说,一年的利息共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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