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外语/汉语听力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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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刘杰报道)2017年外语、汉语考试中听力考试为必考内容,外语/汉语听力考试总分为30分,自治区统一组织评卷,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汉语科目成绩总分。这是4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知的。

  自治区外语考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汉语考试采用MHK试题结构模式含有听力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

  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非听力部分试卷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非听力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汉语科目成绩。

  自治区招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三校生”(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可以选择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或选择报名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但两者不能兼报。

  据悉,选择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三校生”可以填报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除“三校高职”计划以外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选择参加由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在《新疆招生与考试》中公布的“三校高职”计划所列院校专业志愿。自治区统一命题的“三校生”升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汉语,由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命题专家单独命题、网上评卷、单独划线录取,考生入学前不进行体检,由招生院校在考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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