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辽宁省出台《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的通知》,实施扩大市场化就业规模、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精简优化求职手续等6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打出政策“组合拳”,推出补贴“大礼包”。
问:在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1)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2)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3)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期限内的符合条件企业,可预拨不超过50%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余下部分在企业恢复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拨付。
(4)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可预拨最多不超过50%的社会保险补贴。
问:对于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补贴?
答: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高校毕业生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后,仍从事灵活就业的,享受期限可延长最多不超过6个月。
问:对于大学生见习有哪些补贴?
答:扩大就业见习规模,组织开展“辽宁省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城乡社区和个体工商户等设立见习岗位。继续面向2023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院校类见习岗位,见习期限为3个月,补贴标准为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000元、每人每月指导管理费150元。对获批国家、省青年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问:大学毕业生创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答:(1)给予创业培训补贴,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每人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
(2)首次在辽宁省内创业并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给予不低于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给予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最长不超过24个月,有条件的市可预拨不超过6个月的补贴资金。
(4)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5)对低保家庭等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不低于12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要安排30%左右的场地,向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者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支持。
问: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有哪些补贴?
答:开展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3至6个月,每人每月1500至2000元培训补贴。培养企业新型学徒,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并取得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给予中级工(四级)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每年6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同时给予参保失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问:在拓展就业渠道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1)开展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扩大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畅通政法专业高校毕业生进入基层司法机关就业渠道。
(2)开发基层就业岗位,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
(3)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
(4)抓好高校毕业生兵员征集,稳定大学生应征入伍规模和征集比例,突出各级各类大学毕业生征集。
问:在精简优化求职手续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1)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2)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3)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高校毕业生(不受毕业时间限制)可凭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在就业地或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记者 胡婷婷
来源:辽沈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