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推广出新规 禁止十五种业务推广行为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记者王佳宁)今天上午全国律协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律协律师行业规则委员会副主任吴晨在会上介绍了全国律协出台的律师业务推广新规《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相关情况。

  吴晨对规则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原则、律师业务推广的定义和规则的适用范围、荣誉称号和专业评价的具体标示方法、十五种禁止从事的业务推广行为、律师利用互联网媒介和第三方平台进行业务推广的基本规则、合理配置律师协会的管理权力、明确管理方式等六个方面做了介绍。
  据了解,随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数量的逐步增长,当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获得业务、宣传自己所进行的宣传推广行为日渐普遍、形式多样,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些内容和形式不当的宣传推广行为,或造成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或导致社会公众的错误认知和选择,或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现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三章虽对律师的业务推广行为作出了一些规范,但已不能满足对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进行规制的需要。为此,全国律协出台《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并于2018年1月31日正式发布实施。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