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处理窗口排长队 乌鲁木齐交警提示:别误读新规

来源:红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违法处理窗口排长队 

  首府交警:别误读新规 
  亚心网讯 (首席记者 张梦雨 记者 刘昕 通讯员 顾瑞刘笑 )2月27日从一早开始,首府各个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就排起了长队,就连首府周边环乌高速的各交警大队都如此。“扎堆”处理违法的背后,其实是广大车主对于“交管12123”APP新增功能的误读,为此交警部门提示首府车主,窗口处理违法仍然按照原流程,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当天,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卡子湾大队门口排队的车主李先生告诉记者:“这两天好几个朋友给我发微信说3月1号开始,自己的车在窗口处理违法只能用自己的驾照,我车上好几个违法都是朋友借车搞的,我就赶紧带着朋友一块来处理了。”在现场,记者发现,和李先生一样的车主真不少。
  昨天,高支队乌拉泊大队门前有不少车主在违法处理窗口前排队。
  记者了解到,高支队卡子湾大队、乌拉泊大队等大队27日排队车主达150人左右,比平时的70多人增加了1倍。对此,交警说:“其实销分新规,只是‘交管12123’APP增加了新功能,和窗口处理违法无关,窗口仍然按照原流程正常处理违法。”
  不少车主误读的新规,源自于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进一步升级完善,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由于一些网络不实传言,导致车主误读新规。此次平台升级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以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3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现场通过综合应用平台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的业务规则不变,驾驶人依旧可以在窗口现场处理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不需要事先进行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您无需在3月1日之前扎堆前往交警大队处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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