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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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泽民同志指出,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推进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都应贯穿“三个代表”的要求。江泽民同志这一精辟论述,不仅是指导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纲领,同时对于各级党的领导干部自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注重实绩的原则,越来越明显地体现在干部工作当中。实绩如何,已成为干部任免、升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这样做,对于激发广大干部少讲空话、多办实事的工作热情,对于培养广大干部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工作作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突出了实绩在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状况中的比重,也使一些同志在如何对待实绩这一问题上产生了片面的认识。比如,在工作中,只求近期效果,而忽视长期效应;只求物质成果,而忽视思想工作;只求稳稳当当,而忽视探索开拓;只求明显成效,而忽视一般性工作。这样做,从表面上看,似乎工作实绩明显,从短期看,似乎表现令人信服,但往往忽视了对潜在的、长远的工作绩效的评估,很可能既不利于工作评估的全面性、科学性,又有损于干部的自我要求和自我培养。要解决这个问题,固然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度,需要运用准确、科学的方法考核干部的政绩,以期公正合理地把握和评价一个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但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自觉加强自我修养,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处理好个人工作得失和党的事业的关系,确立正确的政绩观。

  一、消除“就实避虚”的心理,树立求实求虚相一致的观念

  实绩,是领导干部“从政之绩”的核心,它的准确含义,应当是一个干部为官一任、负责一方所创造的业绩。它所包含的内容,应当是有形和无形相一致的全方位的结合体。提倡注重实绩,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干部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但是,有少数同志从个人的需要出发,片面理解实绩的本来含义,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就实避虚的状况。一是只求可见的,不求难见的。比如,对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人们平时接触多,组织上和群众容易知晓的工作,抓得紧,劲头足;而对一些清晰度、可见度不高的工作,缺乏热情。有时好抓则抓,不好抓又无法见效的就放一放。二是只求物质的,不求精神的。比如,对一个地方的物质生产,即工、农业产;值,财政收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往往比较重视,而对精神领域的工作,比如文化教育、道德教育、社会治安等,用的精力较少。其实,这种政绩观是不正确的。评价一个领导干部的工作,固然应当看到有形的重要性,但不应忽视或放松无形的部分。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既强调了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的重要性,又明确了精神文化生产和生活的重要性,把二者作为同一个问题来看待,来强调。实践也表明,工作中有形的部分和无形的部分,往往是互为渗透、相辅相成的,如果只重视有形的而忽视无形的,有形的工作也不一定有明显的效果。如果二者同样重视,科学运筹,不仅不会有所影响,而且会互相促进,提高实效。作为一个地方的领导者,应当对一个地方各方面的工作负总责,不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不应忽视,不可偏废。一方面,需要多办一些人们目光集中,反映较为强烈的实事;另一方面,也应拿出足够的精力,抓好一些不显见,但很重要的工作,使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

  二、消除“就近避远”的心理,树立求近求远相连接的观念

  看实绩,并非看一时,它应当包括短期效果和长远效果。而有些同志一谈到实绩,似乎就是“当年收获”、“眼前利益”,忽视了近期成果与远期成果的承继性、连接性。表现在工作上,往往有三种不良倾向:一是急于求成。似乎为官一任,造福于民,不能让人们立刻见到显著效果,就对不起江东父老。于是不顾实际情况,不讲科学态度,刚走马上任,即急躁行事,导致盲目决策,造成损失。二是短期行为。往往急功近利,为了短期目标,不惜杀鸡取卵。比如,有些工作部门的干部不注重抓好基础工作,采取拼人力、拼资源的手段,虽得利于一时,获得短期效益,却使一个地方丧失了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三是虚报浮夸。为了求得近利,不惜做表面文章。这样一来,不仅眼前工作很难奏效,而且给今后的工作造成了潜在的隐患,带来了极大的被动。上述以“求誉一时”、“孤注一掷”的做法获取“政绩”显然是十分错误的。应当意识到,一个干部,如果只顾“烧三把火”、“砍三板斧”,放弃长远追求,很难有理想的工作效果。同时,当组织上和群众发觉其行为的真正目的时,一定会有意见。所以,急功近利也是得不偿失的。担负一个地方、一个部门领导工作的领导者,一定要摆正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一是要增强长远意识。正确理解所担负工作的承继性和连续性,在搞好任期工作的同时,为将来的工作打好基础。二是立足“求誉一世”。在一定的时候和条件下,有些工作实绩难以显露,甚至会受到误解,但不能因此感到委屈,从长远看,人们会对自己的工作逐步认识,做出正确评判的。要自觉地从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局出发,少考虑眼前得失,多为革命事业作长远打算。

  三、消除“就得避失”的心理,树立得与失相联系的观念

  一个干部,总希望自己的工作成绩卓然而没有失误。然而,任何事情都是相互矛盾甚至相互对立而存在的。工作上有成功,也可能有失败。“失败乃成功之母”,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工作的成绩都要通过战胜困难和失败才能取得。因此,在对待实绩问题上,固然需要讲究成效,力求避免失误,但也不必讳言失败。在现实工作中,有少数干部,对得与失的处理失之偏颇,存有揽功诿过的现象,或只求稳妥,生怕出乱子,影响实绩,缺乏探索精神。这种利己主义的思想方法,不是新时期党的干部应有的品质。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摆在个人的得失之上,自觉保持不断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改变只求得利而不愿揽过的思想。首先,要力求谦虚忍让,在荣誉面前高姿态。在共同承担的工作上,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在政绩上的贡献,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是帮助参与的,则说明帮助和参与的程度,不要“惟我独揽”。其次,要敢于“自我否定”,在失误面前不回避。表现在对待过失上,不怨天尤人,或者互相扯皮,“消极防范”,而应认真分析,从过失中得到启示。再次,要勇于继续实践,在改革中不断进取。改革没有现成的经验,没有现成的路,需要大胆实践,如果我们拘泥于个人政绩,力求“稳健”、“保险”,而放弃探求精神,改革就不能进一步深化。因此,我们应扎实有效地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以保证我们的改革能够取得新的进展。

  四、消除“就主避次”的心理,树立主与次相统一的观念

  一个干部的政绩往往是由若干部分组成的,这和他们所承担(或者分管)的工作是相联系的。从一个领导干部承担工作的状况来看,有大的主要的方面,也有小的次要的方面,而大的方面往往是由若干小的方面组成的。因此,对每一个干部来说,应该既抓主要的工作,也抓次要的工作,做到主次统一,二者兼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一些不良偏向,比如,对自身政绩得分具有举足轻重影响的,则一丝一毫不放松;而对得分微弱的工作,则一带而过,或干脆不闻不问,放手不管。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因此,每一个干部,都要把握好两条:一是思想上要立足全面。认识到自己担负的工作,无论是主要的还是次要的,大事还是小事,都是革命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次要,无以谈主要;撇开小事,也无以谈大事。不能因为某项工作在自己“政绩”的天平上比较轻,就忽略不计,而应大小一起抓。二是在方法上要注意调节。比如,可以运用结合的方法,把小事结合进大事中去办,在抓好大事的同时,完成小事。这样可以运用影响的方法,在抓好主要矛盾的同时,对次要工作形成足够的推动力,促成次要工作的完成。总之,只要我们对次要工作思想上有位置,运筹中有安排,正确调度,就一定能使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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