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呼唤和谐家庭、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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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在全国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将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赋予了重要的地位和职责。

  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家庭和谐是基础。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和最可持续的细胞组织,联结着个人和社会,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主要体现在:第一,作为社会规范、道德教育、文化传承、情感满足的基本载体,对社会和个人的健康成长具有直接、持久、潜移默化的影响;第二,作为养老、救助等社会保护的重要载体,与社会保障体系一起构成社会成员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安全屏障;第三,作为家庭成员的聚合体,对社会的和睦稳定、国家的安定文明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构建和谐社会,社区和谐是基石。在社会转型进程中,社区的功能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由过去单纯的市民生活的“起居点”,转变为不同群体的“集聚点”和各种矛盾的“交汇点”,而且成为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党执政的“支撑点”。社区包含和浓缩了社会的基本信息,社会生活需求、社会利益关系、社会阶层结构和社会运行规律在社区都有相应的反映。在社区范围内,不仅凝聚了大量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组织资源,还集中了社区成员对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的需求。

  构建和谐社会,家庭和谐与社区和谐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家庭的集合体、社会的基本单位。将家庭和社区作为一个平台,通过整合家庭与社区资源,为社区所有家庭和个人提供支持和服务,促进家庭与社区的和谐,将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基础环节。

  营造推动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的良好环境

  和谐家庭与和谐社区建设是关系千家万户、涉及全民福祉的社会化系统工程。社会各界都应关注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形成有利于家庭和社区和谐发展的良好社会机制和环境。

  首先,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在推动家庭和社区和谐发展中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的领导。要层层建立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党委领导、文明办牵头、民政主管、妇联协助、部门(如纪检、宣传、财政、城建、环保、劳动、公安、司法、工会、团委等部门)配合”的领导机制和“政府部门强力推动、社区自治组织自主运作、居民和家庭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要把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职能部门的政绩考核,把在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表彰序列。要建立政府调控与社会调节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积极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创造条件、提供资源、搭建平台。鼓励各种社会团体和公益性组织从自身职能特点出发,大力开展公益活动、志愿活动和文化活动,积极关怀救助贫困、空巢、单亲等家庭,为家庭和社区的和谐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社会支持和救助。

  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指标体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把以人为本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以人为本,核心内涵之一就是要以人的生活为本,提高人的生活质量。生活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坐标,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的切入点。而生活质量的高低集中地体现在家庭和社区中。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和谐为目标,以生活质量为核心,立足大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立和谐社会指标测评体系,并将和谐家庭、和谐社区作为两项重要指标纳入其中。在和谐家庭指标中要区分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在注重“衣、食、住、行”等物质指标的同时,更要重视“德、情、意、智”等精神指标,因为在物质生活基本得到满足的前提下,生活质量更多体现在家庭的精神文化层面。家庭文化是家庭成员的黏合剂,是家庭成员精神的归属和心灵的港湾。所谓德,是指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家庭道德;情,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沟通包容、亲密无间、和而不同的情感建设;意,是指家庭成员有共同的发展愿景,有参与社区建设和公益活动的共同意愿和行动;智,是指家庭成员有终身学习的意识,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家庭生活质量和水平。同样,在和谐社区指标中也要同时兼顾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第三,加大各项投入,夯实工作基础。一是加强硬件建设。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社区,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办公用房,加大对社区公共服务的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扩大社区建设资金的筹资渠道,建设多功能活动室、文化图书档案室、卫生服务站、户外文体小广场等社区服务和活动场所,免费向辖区家庭和居民开放,为建设和谐社区、和谐家庭提供物质保障。二是整合社区资源。将社区资源广泛动员和组合起来,推动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和建设,增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高社区对家庭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使家庭与社区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建共享和谐的良好局面。三是加强舆论营造。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家庭和社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宣传家庭和社区的发展与变化,及时反映家庭和社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合力支持和推动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

  搭建创建平台,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

  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涉及家庭和社区生活的各个领域。要围绕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全面发展,积极搭建创建平台,实施“美德行动”、“学习行动”、“惠民行动”、“环保行动”、“平安行动”等丰富多彩的和谐创建行动,引导家庭和社区成员用和谐的思维认识事物,用和谐的态度对待问题,用和谐的方式处理矛盾,自觉地做崇尚和谐、追求和谐、维护和谐的推动者和实践者。

  首先,实施“美德行动”,积极推动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建设,促进家庭与社区关系和谐。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要通过有效途径和方式,提高家庭和社区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营造诚实守信、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促进文明新风进家庭、进社区。

  其次,实施“学习行动”,积极推动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建设,促进家庭与社区文化和谐。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要适应时代和城市发展的需要,鼓励家庭和社区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和谐的文化氛围和有力的智力支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教育和引导家庭和社区成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在互动交流中不断提高科技文化素质。

  第三,实施“惠民行动”,积极推动小康家庭、服务型社区建设,促进家庭与社区生活和谐。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要以解决家庭和社区成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努力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广泛开展扶贫帮困等活动,积极为辖区家庭特别是特困家庭提供政策、信息、项目、资金等服务,切实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第四,实施“环保行动”,积极推动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促进家庭与社区环境和谐。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要增强家庭和社区成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发动家庭和社区成员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自觉养护花坛绿地,维护社区、楼院的卫生,在家庭生活和工作中树立环保意识,营造优美舒适的绿色环境空间。

  第五,实施“平安行动”,积极推动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建设,促进家庭与社区平安和谐。建设和谐家庭、和谐社区,要从解决当前家庭生活和社区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入手,为辖区家庭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环境。宣传普及各种法律知识,增强家庭和社区成员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开展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等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家庭和社区的团结稳定。

  “家和万事兴”。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利国利民的大事。我们要团结携手,扎实工作,为实现百万家庭的共同福祉、实现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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