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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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部决定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

  一、指导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任务,以建设现代农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农民最关切的实际问题为着力点,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坚持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多方支持,集成资源,形成合力;创新机制,省部共建,以点带面,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行动目标

  通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村二、三产业健康发展。示范村经济增长率高于其所在县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左右。农民持续增收,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户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示范村农民收入增长率高于其所在县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以上。村容村貌整洁,适宜农户全部使用洁净新能源,人畜粪便和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民居适用,饮水安全,道路硬化,街巷干净,环境优美。农村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以上。培养一批农村实用技术专门人才。农村公共事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更加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更加健全。农村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

  以培育主导产业为切入点,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广泛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强化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结合现有农业重大工程项目和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按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科学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代工程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科技进村入户,推广良种、良法、病虫害防控和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实施沃土工程,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发展保护性耕作,改善耕地质量,提高投入产出水平。通过良种繁育基地、标准粮田、农业综合开发、农机装备推进等项目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机装备水平。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促进品牌农业建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广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有机结合的组织形式,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

  (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积极开展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改善农民饮水、能源、道路、居住、通讯等条件。围绕村容整治和环境美化,综合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依托现有基础,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加强村庄规划。具备适宜条件的农户全面普及户用沼气,在农户院内开展家居环境清洁工作,净化、美化庭院。发展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实现村内或养殖小区集中供气,减少面源污染。发展秸秆成型颗粒燃料、秸秆气化等新型能源技术。在适宜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灶等农村小型可再生能源设施。建立电话、电视、电脑“三电合一”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硬化村内道路、普及安全用水、开展环境整治等项工作。

  (三)培养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推进农村先进文化建设,普及科技知识,全面开展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活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提高增收致富能力为核心,以培养种养加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为重点,多层面、多渠道结合,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专门人才。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产转岗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技术职称评审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

  (四)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权益。鼓励、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种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公益性设施建设。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围绕主导产业,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引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完善自律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四、行动步骤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的工作重点,在于把各方面建设内容在示范村上集成和综合,与农业部实施的其它八大行动相辅相成,协调配合,为不同资源条件、不同经济结构、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提供新农村建设示范。

  (一)起步阶段

  2006年确定示范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此阶段以农民最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农业部制定下发申报办法,确定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各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考虑不同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主导产业类型等因素,先选择具备一定基础、经过建设试点能够较快取得明显成效的100个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各地因地制宜地制定示范村新农村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确认后组织实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

  2007年到2008年。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加强对试点村指导和服务,创新建设机制,进行建设项目跟踪检查监督等。按照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资源基础条件等,将示范村分成城乡一体化、城市辐射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带动、农业(畜牧业、渔业)主导等多种不同模式,根据不同的建设方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激发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示范行动绩效评价办法。实行工作报告制度。

  (三)完善提高阶段

  2009年到2010年。进行中期评估,补充完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全面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进行全面总结,交流推广经验。此阶段应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以构建农民自觉参加、政府参与的新农村建设长效机制为重点。

  五、行动原则

  (一)政府引导,农民自愿

  发挥省部共建的优势和作用,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加强政府引导。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行民办公助,不搞包办代替,不搞强迫命令。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各地资源条件、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强求一律。坚持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

  (三)突出产业,全面发展

  以建设现代农业为主攻方向,进一步转变农业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培植壮大主导产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四)循序渐进,整村推进

  适应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示范村的自然、社会基础,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整村推进,不搞盲目攀比,不增加农民负担。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和创新新农村建设的组织机制、投入机制、评价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和农村民主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农业部成立由部领导牵头的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决策新农村建设行动的重大事宜,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各部门协作,建立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分工负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推进机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具体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制定阶段性目标、落实政策措施。

  (二)保障投入

  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实行政府引导、农民为主、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现有各渠道项目、资金、技术等资源进行全面整合,集中力量加强示范村建设。积极争取计划、财政部门的支持,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凡是能够市场化运作的,都要积极引进市场机制。

  (三)强化管理

  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新农村建设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保证建设项目扎实有效运行。通过建立项目公示制度,设立监督电话,确保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实施公开、公正、公平。对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解决。

  (四)创新机制

  加强政府引导,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建设机制。形成领导挂帅、部门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形成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决策机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结合起来,把改善物质生活条件与加强精神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有序的运行机制。

  (五)扩大宣传

  创建中国新农村建设信息网,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网络和媒体开辟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宣传专栏专版。定期组织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工作交流和学习。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重视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典型事例、好的做法和经验,扩大影响,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七、责任分工

  农业部协助有关省政府共同指导做好示范行动推进工作。

  农业部主要负责加强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工作,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现代农业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清洁能源,培育新型农民,协助地方党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省级政府主要负责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领导,与农业部共同做好建设现代农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培养新型农民工作,重点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等具体实施工作。

  农业部与有关省(市)政府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各自职责。各责任单位针对发展现代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培养新型农民、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等五方面的内容,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行动责任单位包县包村的原则,部省相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开展对口指导与服务,实行责任单位和联络员负责制。同时,在农业系统的事业单位中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人员,作为示范行动的具体指导单位和指导员,协助责任单位开展具体工作。

  部领导及部内各司局职责分工。

  (一)负责人

  尹成杰副部长、贾幼陵首席兽医师总体负责本行动的组织实施。

  (二)牵头单位

  发展计划司总牵头,负责牵头制定方案,组织各项工作开展,协调部门分工,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等。农垦局协助发展计划司做好牵头工作,牵头开展现代农业建设工作。

  (三)具体责任分工

  农业部相关司局在各自的职责内负责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处室、责任人。相关责任司局要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协助配合单位。

  1.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由农垦局负责,发展计划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参加。

  2.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由发展计划司负责,农垦局、办公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渔业局参加。

  3.着力培养新型农民。由人事劳动司、科技教育司分工负责,发展计划司、农垦局、办公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财务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参加。

  4.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由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人事劳动司、直属机关党委分工负责,发展计划司、农垦局、办公厅、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参加。

  5.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以省政府为主负责,部内由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联系,办公厅、人事劳动司、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展计划司、农垦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司、财务司、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乡镇企业局、渔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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