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

来源:  投稿人:未知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的战略重点,是我市建设丘陵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重要内容。文明新村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实践,为加快我市文明新村建设步伐,示范、辐射、带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民居、创建新机制、培养新农民、塑造新风貌、建好村班子”六个重点,坚持以文明新村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建成文明新村850个,其中示范村100个(2006年至2008年建成)、试点村100个(每年重点抓1个村民小组中的10户示范户)、启动村650个。

  主要指标是:

  ———农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高于所在县(市、区)平均水平15%以上,其中试点村高于20%以上,示范村高于30%以上。

  ———农房建设:按统一设计新、改、扩建住房或对已建住房进行外装,并配套“八个一”(每户一个经济园、一口沼气池、一眼卫生井、一间卫生厨、一个卫生厕、一条硬化进出路、一个硬化院坝、一间农具杂物简易储藏室)庭院户办工程的农户达到50%以上。其中试点村达到60%以上,示范村达到80%以上,相对集中建房户达到10%以上。

  ———基础设施:村级公路通达率达到100%,其中硬化、黑化率试点村达到30%以上,示范村达到50%以上;移动电话、程控电话使用户分别达到40%和30%以上,其中试点村分别达到50%和40%以上,示范村分别达到60%和50%以上;广播、电视入户率达到70%以上,其中试点村达到80%以上,示范村达到90%以上。

  ———社会事业:计划生育率达到92%以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户达到60%以上,其中试点村达到70%以上,示范村达到80%以上;村有图书阅览和文化活动室。

  ———民主政治:村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其中试点村达到85%以上,示范村达到90%以上;村民对村“两委”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其中试点村达到85%以上,示范村达到90%以上。

  ———村内治安:无集体上访、无群体事件、无偷盗行为、无犯罪案件,村民对村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村容整洁:随时清理房前屋后淤泥、垃圾、粪便,房前屋后无“四乱”(乱堆放、乱扔倒、乱张挂、乱涂画)、房屋立面及室内保持清洁卫生的农户达到80%以上,其中试点村达到85%以上,示范村达到90%以上。

  二、围绕“五新一好”,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发展新产业

  1、构建“特色产业园”。围绕龙头企业和城市需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的“养猪家园”、“养羊家园”、“果业家园”、“菜业家园”等“养殖小区”、“种植小区”,引导农民建立鱼庄、果庄和农庄,配套发展“农家乐”等乡村旅游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建基地,从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支持文明新村发展特色种养业。每个示范村都要培育1—2个持续增收、快速增收、整村增收的特色主导产业。

  2、构建“加工贸易园”。鼓励、扶持农民合伙、合资兴办企业,发展纺纱、针织、竹编等小手工业,建设农副产品初级加工基地;实施“百乡千村”工程,建立社区生产生活资料放心店,发展蔬菜净化和水果分级、包装,以及仓储、运输、科技、信息和现代物流配送等第三产业,为城镇、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3、构建“劳务配送园”。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建立高素质劳动力“储备库”;加强同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的联系、合作,构建农民工“配送园”,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村内劳动力,力争使每个文明新村劳动力输出就业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建设新民居

  1、抓好村庄规划。一是构建城郊“社区”型村庄。对城镇规划区内的村,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征地拆迁补偿,根据每个村所处的具体区位,按照“市场贸易园”、“家庭产业园”、“生态旅游园”三种村庄进行规划。二是构建平坝“中心村”型村庄。对城市规划区外的平坝村,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按照“川西式集群”、“仿古式集群”、“别墅式集群”三种村庄进行规划。三是构建浅丘“分散独院”型村庄。对不具备集中建设条件的浅丘村,尊重农民习惯,按照“四合院式”、“古典式”、“山庄式”三种村庄进行规划。对以上三个类型的村庄,市、县(市、区)规划部门要分别制作三个以上的典型规划方案,供各乡镇、村选择。

  2、搞好户型设计。按照“节约占地、放宽建筑”的要求,统筹考虑农民住房、庭院产业、杂物堆放问题,按照“现代式民居风格”、“古典式民居风格”、“欧式民居风格”设计出三种建筑户型。凡是城镇规划区内的村,要按照“联户集中建住房、联户集中建圈舍”的要求,分别设计住房、圈舍;凡是养殖基地村,要把“养猪家园”、“养羊家园”纳入农民住房统一设计、同时建设。在设计、修建住房时,必须配套设计、修建农具杂物简易储藏室。

  3、完善基础设施。以“八个一”、“三配套”(生态环境配套、路渠电配套、庭院文化配套)户办工程和“六个联”(硬化道路联成网、水利灌溉联到地、绿化美化联庭院、骨干产业联成片、学校医疗联成网、活动阵地联村民)新村工程为载体,依托水利、林业、交通、能源、扶贫等项目,实行山、水、田、林、路、机、气综合治理,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围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副产物、废弃物的再利用,依托“养猪家园”、“养羊家园”及规模化生产基地,兴建沼气池、灌溉渠和庭院经济等配套基础设施,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创建新机制

  1、创新农村经济运行机制。按照“三民四自”原则,围绕主导产业,大力发展农村新经济组织。每个示范村要组建1-2个专业协会或合作社,培育一批农村经纪人,并通过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经纪人,联结基地与龙头,沟通农民与市场,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降低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风险。

  2、创新农村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规范村务公开,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的作用,完善村级事务民主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一是政府引导。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二是农民主体。广大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教育农民树立“自己的家园自己建”的观念,依靠群众投入加快新农村建设。三是项目配套。集中“打捆”、统筹安排涉农项目,重点向文明新村倾斜,凡涉农项目的安排,须经同级新农村建设推进办公室统筹后再报批。四是金融支持。放宽农民贷款条件,加大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农房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广“粮油四方合作”,用好农发行“封闭资金”,推进粮油产业化经营;推行农业保险,增强农村主导产业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五是业主参与。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引进业主参与新农村建设。

  (四)培养新农民

  1、培养学习型农民。以各类职业学校、闲置中小学、农广校、农经网为依托,建立农民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农民培训班,建立村书报阅览室,确定“学习中心户”,落实农民学习计划,办好“资阳农民读书节”,形成学习光荣、热爱学习的良好风气。

  2、培养技能型农民。实施“绿色证书”工程,开办“农民电视课堂”,举办各类涉农培训班,开展“科技培训月”活动,加大农业科技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转岗技能培训,使文明新村中的每个劳动力掌握1-2门先进的农业实用技术或外出务工技能。

  3、培养守法型农民。按照即将开展的“五五普法”要求,加强对农民的法制教育,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基本知识,使农民基本了解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依法办事和依靠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4、培养创业型农民。建立农民创业指导基地,推进创业信息网建设,搭建农民创业大舞台;开展农民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农民学习创业基本知识和政策法规;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解决农民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引进、开发适合农民创业的项目,提供项目选择参考,培养一批农民创业带头人和致富领路人。

  5、培养文明型农民。加强伦理道德教育,传播科学文明思想,铲除愚昧迷信和邪教,广泛开展“五星级文明户”、“五星级文明村”评选活动,造就“用语礼貌、行为规范、讲究卫生、尊老爱幼、乐于助人”的新型农民,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和村风、乡风文明。

  (五)塑造新风貌

  1、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建好跨村联办完小的学生公寓,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加强农村个体诊所、卫生站等医疗机构建设,完善医疗设备,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文体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

  2、创建平安和谐村社。抓好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村民的守法意识。在城镇规划区内的示范村中按行政社区和1000户3000人的标准建立社区警务室,在城镇规划区外的示范村中建立村治安联防队,抓好治安工作。

  3、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加强村民的卫生知识教育,培养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适时开展“村容整洁”整治活动,消除“脏、乱、差”现象。按照“千万工程”提质转型的要求,推进“人畜分离”,改善人居环境和饲养环境,实现清洁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引导农户发展庭院花草,提高庭院绿化率,美化居住环境。

  (六)建好村班子

  1、选好配强村支书村主任。把“带领群众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作为选拔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重要标准,及时调整抓发展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通过从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毕业返乡的大中专学生和致富能手中选、从乡镇机关单位中派、优秀村支部书记和优秀村民委员会主任跨村兼任、离退休党员干部回村担任等渠道,选好、配强文明新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

  2、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规范民主选举,坚持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选好村“两委”班子成员;完善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好村“两委”关系;推行村“两委”委员交叉任职和兼任村民小组组长,精简优化村干部队伍;建立“基础补贴+绩效补贴”的村实职干部误工补贴制度,探索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探索建立从政绩突出、议政能力强的村干部中培养、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机制。

  3、转变村干部工作方式。发挥农村新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和龙头企业的作用,完善各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推动工作;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充分发动和组织农民群众,用村民自治的方式推动工作;注重发现典型、培育典型、推广典型,靠“典型示范引路”的方法推动工作;实施“党员先锋工程”,通过发挥基层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推动工作。

  三、整合政策资源,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财政扶持

  1、2006年,市级财政安排500万元文明新村建设资金,以后每年随财力增长而增加,各县(市、区)财政每年也要预算安排60%的配套资金,专项用于对农户建设农房及配套“一池三改”的补助。补助标准:示范村内异地新建的每户补助3000元,就地新建的每户补助2000元,就地改扩建的每户补助1000元,10户以上联合集中建房的每户补助5000元(其中2000元属于集中区内平整土地等公共设施补助);试点村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启动村财政免费提供8吨水泥。

  2、市和各县(市、区)财政要足额到位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配套经费。

  (二)用地保证

  3、文明新村建设用地,按规定的占地标准,简化用地报批程序和手续,及时审批。

  4、农户种养业“经济园”设施、农家休闲旅游设施、农具杂物简易储藏室、沼气池、入户道路和院坝占地,按农业生产用地办理,实行备案制度。

  5、示范村建设确需占用林地的,在做好林木补偿的前提下,以村为单位按农民宅基地集中上报,依法审批,免收植被恢复费。

  (三)项目配套

  6、积极争取将示范村纳入国家土地治理项目,同时通过市内“占补平衡”指标对新增耕地按每亩3000元标准补助。

  7、在每个示范村安排红层找水项目,为缺水农户解决一口卫生井。

  8、通村公路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乡以下道路建设和减灾节灌等项目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全市每年安排通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50万元、乡以下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0万元,同时配套农业综合开发和减灾节灌项目,对示范村内的“便民道”、入户道、机耕道和主干道建设给予补助。2006年,扶持雁江区、简阳市分别完成生猪出口专用基地所在示范村和“金土地”项目所在示范村村级道路硬化;在安岳县、乐至县各扶持1-2个示范村村级道路硬化。

  9、水土流失治理、旱山村集雨节灌、农村饮水安全、小农水等项目重点向示范村倾斜。2006年,市对每个县(市、区)中属省规划的旱山村和严重缺水村范围的1个示范村,安排25万元以上的集雨节灌项目资金。

  10、“千万工程”、畜禽出口专用基地建设等项目重点投入示范村,对经验收符合“人畜分离、独立建圈、生态隔离、沼气配套、标准化饲养”要求的“养猪家园”、“养羊家园”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市、县(市、区)各承担50%。补助标准:“养猪家园”按每头1平方米的标准修建圈舍,对存栏10-20头、21-30头和31头以上的养猪户,分别按每平方米50元、60元、80元的标准,补助6平方米、8平方米、10平方米饲料房和圈舍的修建费,同时,每饲养一头DLY优质猪补助20元品种改良费;“养羊家园”按每只1平方米的标准修建圈舍,对存栏10-20只和21只以上的养羊户,分别按每平方米80元、100元的标准,补助8平方米、10平方米饲料房和圈舍的修建费,同时免收防疫疫苗费。

  11、每年争取省和国家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60万元和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向文明新村倾斜。

  12、每年在每个县(市、区)的扶贫新村中规划1-2个示范村、3个以上试点村,并安排5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全市争取1-2个“以工代赈示范村项目”支持文明新村建设。

  13、“五保”安居工程、优抚建房工程、移民扶贫工程等项目,主要安排到示范村。每年对每个县(市、区)安排20万元项目资金,重点解决示范村中“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特困户的建房。各县(市、区)也要配套安排资金。

  14、对城郊示范村中属于城镇建设拆迁安置集中建房的农户,按城镇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15、退耕还林、天保工程、荒山造林、封山育林等项目首先向示范村产业发展倾斜。把示范村经济林发展和庭园生态建设纳入林业工程项目扶持,每亩补助50元。

  16、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到示范村,对完成“一池三改”任务的农户补助1000元。

  17、农机装备购机补贴项目集中安排在示范村,对示范村内购买省目录范围内的农业机械的农民或农机专业组织,补助30%的购置费。

  18、巩固“普九”成果政策和中小学校排危项目,优先安排到示范村中的保留村小。

  19、每年对每个县(市、区)的1个示范村,安排秸秆与畜禽粪便等农业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资金2.5万元;在每个县(市、区)的1个示范村中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在全市确定1个示范村进行“农业专家大院”建设试点。

  20、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项目优先安排到示范村。在每个县(市、区)的1个示范村中进行垃圾处理试点。

  21、争取中央文明办“百县千乡”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向示范村倾斜。

  22、实施“百乡千村”工程,对每个示范村建立“消费品放心店”和“农资农家放心店”补助3800元以上。

  23、对每个示范村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和“生育文化大院”建设,补助资金1万元以上。

  24、在每个示范村安排“农网改造”项目,确保农户享受“到户电价”。

  (四)规费减免

  25、免收《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办理费。

  26、免收文明新村道路建设和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的规划、设计、造价审查、质量监督等费用。

  27、免收《乡村旅游景区(点)A级等级》评定手续费,免收旅游专业村和乡村旅游开发项目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28、减收广播电视“村通工程”户外设施建设费,优惠文明新村中用户20%的有线电视收视费。

  29、文明新村新办消费品、农资连锁和农资农家店,以及发展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农民利益,工商登记注册只收证照工本费。

  (五)信贷投入

  30、农村信用社对文明新村农民建房贷款每户授信3-5万元、建“养猪家园”和“养羊家园”贷款每户授信2-3万元、其他小额贷款每户授信1万元;对文明新村农民贷款的利率,按照现行执行利率下浮10%-20%。

  31、农行、农发行、工行、建行、中行和农村信用社对文明新村中的中、小企业和从事规模化种养业的业主积极主动提供贷款支持。

  (六)保险支持

  32、人保财险资阳分公司对文明新村中

  的财产和人身伤害保险,优惠30%的费率。

  33、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对文明新村中的农业保险,优惠20%的费率。

  (七)部门帮助

  34、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免费为每个示范村配备党员电教设备。

  35、市、县(市、区)规划和建设局免费为文明新村内农户建房提供标准的户型设计图。

  36、市气象局每年向示范村中的每户农民免费赠送《气象历书》1册。

  37、市科协对每个县(市、区)的1个市级科普示范村补助2000元。

  38、市司法局每年免费对示范村的村民进行1次普法培训;对每个县(市、区)确定的1个依法治村示范点补助5000元。

  39、市残联3年内提供26万元资金,资助示范村中的100名白内障患者、20名假肢安装者和10名7岁以下耳聋儿童。

  40、市文化局指导各示范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开展,每年组织资金对每个县(市、区)的1个示范村文化阵地建设补助1000元,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1次。

  41、市体育局为示范村配套建设农民体育锻炼场所,配备适合农民锻炼的体育设施和体育器材。

  42、市粮食局通过“四方合作”机制,为文明新村养殖大户和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协调解决流动资金。

  43、市供销社在每个示范村创办1家农资连锁店。

  44、市质监局为文明新村申报、争取省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园区项目,免费为文明新村检验检测建筑材料。

  45、电信资阳分公司争取投资8000万元,保证中国电信电话全面覆盖示范村;并赠送每个示范村2部“村村通电话”。

  46、移动资阳分公司赠送每个示范村2部移动IP公用电话,并以最优价格安装移动座机。

  47、联通资阳分公司将天府农业信息网辐射到每个示范村,每户每月优惠1-2元信息服务费。

  四、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班子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员单位协同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市、县(市、区)都要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推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市推进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办,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专门工作经费。

  (二)实行领导挂联,落实部门帮扶

  市领导定点联系示范村,市、县两级部门按照“双服务”确定的乡镇对口帮扶所在示范村,并把帮扶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帮扶班子,明确责任领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下村挂职或定点联系。班子成员挂联和部门对口帮扶关系一定三年不变,所挂联和帮扶的村验收不过关,帮扶的责任领导不能变,挂联的班子成员不能换,帮扶的单位不能撤。

  (三)明确工作要求,务实推进建设

  在新村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所有建设项目不允许留资金缺口,不得要求乡、村配套资金,不允许乡、村新增负债。各种项目安排、各项资金使用都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绝不允许搞强迫命令、违背民意,坚决杜绝、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截留挪用、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要坚持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注意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直接受益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对示范村,要按照准入条件,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村民委员会申请并逐级上报,由市推进办公室审核批准。

  (四)纳入综合目标,严格考核奖惩

  把以文明新村建设为突破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各级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绩”、“职”联挂和责任追究制。对抓新农村建设实绩显著的县(市、区)、乡镇党

  政领导和部门优秀帮村人员,要予以重用。凡是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下的,县(市、区)委和市、县(市、区)部门党委(党组)不能评选“四好班子”、乡镇党委不能评选“五个好”先进集体、村党支部不能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市、县(市、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干部。

  中共资阳市委

  资阳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相关资讯

    无相关信息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