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加力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郭玲)新疆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加力,除汽车报废补贴外,汽车置换补贴最高18000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提高至2000元;电动自行车最高补贴600元。
  9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全疆开展以“魅力新疆 以旧换新”为主题的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围绕汽车、家电、家装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领域开展展览展示及促销补贴等形式丰富的活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引领绿色消费热潮。
  其中,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持有的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在新疆辖区(不含兵团)购买7座以下(含7座)燃油汽车或新能源汽车新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新购车辆为新能源汽车,按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8000元;新购车辆为燃油汽车,按购车发票金额为5万元(含)以上的,补贴13000元。
  家电以旧换新可以享受国家级补贴政策,也可以享受自治区级补贴政策。其中,2024年9月1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新疆辖区(不含兵团)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可享受产品销售价格15%的补贴,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获得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024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参与“以旧换新”购买洗碗机、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平板电脑电子类产品、智能手机等5类家电及电子产品的消费者,可享受至高2000元补贴,对参与新购买以上产品的消费者可享受至高1300元补贴。
  同时,电动自行车也有补贴政策。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新疆辖区(不含兵团)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每辆电动自行车给予500元补贴;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
  自治区商务厅大力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还将在国庆、“双十一”“双十二”等时间段,持续开展系列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满足百姓消费需求,充分释放汽车、家电、家装家居、电动自行车等商品消费潜力,形成“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