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媛媛)6月26日起,乌鲁木齐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正式实施,7月31日结束。月缴存额上限为7672元,较上年增加630元,月缴存额下限不变,为170元。
  记者从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26日起,各缴存单位将以2023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024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12%(取整数值),单位可在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由两部分组成: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两部分缴存额均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依据乌鲁木齐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标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为3197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12%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上限为7672元。其中,个人月缴存额为3836元,单位月缴存额为3836元。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上对外公布的乌鲁木齐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下限为1700元,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5%的缴存比例计算,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其中,个人、单位月缴存额均为85元。
  提高缴存额,对于贷款职工来说,可减轻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月供压力。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等信息:可登录新疆住房公积金网站乌鲁木齐页面进行查询;也可拨打新疆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查询;下载并登录“手机公积金”App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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