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旅游出行,请收好新疆消保委这份消费提示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讯 针对即将到来的旅游消费高峰,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出行时合理规划行程,增强安全意识,践行绿色消费,权益受损时及时依法维权。
  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最新公告,5月31日,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关于夏季旅游出行消费提示。
  提示分为自由出行和旅行社出行两部分,从规划、行车、露营、购物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提醒。
  合理规划出行计划 行车露营注意安全
  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制定周密出行计划,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自驾出游时要提前检查车况,杜绝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控制车速。警惕一些所谓的“网红打卡景点”实际上是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或者未开发完成的“景点”,私自违规开展旅游经营活动,虚假宣传、欺客宰客,存在旅游安全隐患,因此广大游客要注意加强辨别,切莫去私设的“景点”,主动抵制,积极举报。另选择游玩项目时要根据个人年龄、健康、心理等状况,量力而行。
  如自驾出行,预防汽车自燃起火。车内不能放打火机、香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尤其是在挡风玻璃下。还要注意老花眼镜、水晶等饰品,因为这些容易把光线聚焦,从而点燃车内物品。另外,要定期检查燃油供给管路是否老化。如果发现有发动机舱或者底盘有残余的油迹,应先清理干净,再到维修点检修。
  预防行车中轮胎温度和气压过高。夏季行车时间不宜过长,应每隔2小时或行驶一段路程后适当停车休息,同时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是否过高。当发现轮胎过热而气压上升时,应设法将车停到阴凉处或树荫下,让轮胎自然降温、降压,不可用放气或泼冷水等方法来降低轮胎气压和温度。预防制动失灵。在下长坡途中,应及时检查和调整制动系统,并注意停车晾刹,以确保制动性能良好;若发现制动毂发烫,应停车降温,但不可浇洒冷水,以防制动毂破裂。纯电动车不涉及水箱缺水等燃油发动机保养事宜,但要严格按照纯电动车使用保养说明用车。
  准备露营郊游的消费者要注意,一是要关注天气预警,备好雨具和应急装备,选择营地时要注意近水源、远悬崖;二是野炊时要注意食品安全,一定要烤熟煮透,防尘防虫,以免出现腹泻等不良后果;三是要注意人身安全,烧烤时远离有风的地方,防止火苗燃烧帐篷,出现火灾等后果。野炊结束后,及时熄灭火源,确保不会复燃。
  选择正规旅行社 避免冲动消费
  选择通过旅行社出游的消费者,应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对行程安排、吃、住、行标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切莫选择无相关证照、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对微信圈、短视频、俱乐部等组团旅游形式要提高警惕,慎重选择,避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同时要注意“低价团”,所谓“一分钱一分货”,同样的旅游线路,价格太便宜,旅游服务质量往往难以得到保证,一般来说,价格与服务成正比,一些旅行社报价看着便宜,但低价低质,往往导致埋怨多、投诉多的情况出现。
  在购物方面尽量选择正规商店或管理规范的市场购买纪念品,不要轻信“老乡店”,更不要随其前往,以防受到胁迫。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推荐,不要跟风“大家买了我也买”,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
  在旅游过程中务必遵纪守法、遵守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爱护旅游资源。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旅游服务质量问题或旅游纠纷时,请及时与导游、领队或组团社协调沟通,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文旅部门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投诉,依法依规理性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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