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今年力争实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全覆盖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史传芝)自治区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今年将力争实现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照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患者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基于大数据应用,将疾病主要诊断和治疗方式进行组合形成病种。DRG/DIP付费是更科学、更精细的医保支付模式,可避免过度医疗,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5月22日至23日,新疆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目前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全国加速推进,医保基金使用质效不断提高。自治区于2021年开展支付方式试点改革。目前,15个统筹地区(含自治区本级)已全部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行DRG/DIP支付方式的医疗机构达到1300家,占应纳入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总数的86%。
  三年来,自治区按病组和病种分值确定支付标准,激发了医院提高服务质量、主动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的内生动力,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增幅明显下降,参保群众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DRG/DIP基础病组的增加,助推常见病、慢性病逐渐下沉到县市、乡镇去治疗,发挥医保基金价值购买的导向作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成效初步显现。
  乌鲁木齐市是国家DRG付费30个试点城市之一,目前开展实际付费的医疗机构已有113家,医疗机构药占比稳步下降,医疗服务费用占比大幅提升,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医疗次均费用、例均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金额、平均住院天数等都实现下降。
  其中,住院次均费用由2022年的1.36万元下降到2023年的1.14万元,个人例均医疗费用负担由2022年的4610.05元下降到2023年的3699.34元。按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2023年58.3万住院人次计算,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5.31亿元。
  据了解,国家医疗保障局、DRG/DIP技术指导组派出专家,以及北京、广东等12个省市医疗保障局和自治区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派出代表60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大会以“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改革,实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为主题,旨在搭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内交流与合作,更好地为患者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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