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小客车转让登记实现“一证通办”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彭芳)7月13日12时许,魏先生持石河子市身份证在乌鲁木齐市华凌二手车交易市场顺利办结了二手车过户业务。
  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自今年6月1日公安部实施10项交管服务便利措施以来,乌鲁木齐市办理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业务,将不再受身份证所在地限制,也无须提供居住证明,只要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即可实现“一证通办”。
  魏先生告诉记者,对于自己来说,免去了异地提档、购车地及落户地两地奔波的辛劳,办二手车落户也更方便快捷。
  据了解,实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是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须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该便利举措适用车辆类型为已注册登记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灵虎领航二手车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人员唐勇告诉记者,实施此项便利举措对二手车销售企业而言,也扩大了客户范围。
  水磨沟区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民警刘倩介绍,二手车转让登记实现“一证通办”后,当月仅华凌二手车交易市场成交量就增加了1500余辆。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申请转让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让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以上资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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