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持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媛媛)今年乌鲁木齐市持续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计划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359套,调配1000套公租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城市新市民创业就业提供安居保障。
  3月20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提升住房保障和物业服务水平是乌鲁木齐市2023年实施的十二件民生实事之一,也是乌鲁木齐市落实国家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具体措施。
  今年计划开工建设的6359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中,甘泉堡经开区(工业区)2595套,经开区(头屯河区)1536套,高新区(新市区)2189套,米东区39套,主要解决四个区内产业园区的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问题。
  乌鲁木齐将陆续从现有可分配的春和隆盛园等保障房小区中调配1000套公租房,解决乌鲁木齐市创业就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主任姜拥军说:“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正在办理开工建设的相关手续,预计6月底前陆续开工建设,整个建设工期三年。另外调配的10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根据外来创业就业人员需求,尽可能在就近的公租房小区进行调配,符合条件的人员目前可以在各区县和市级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办理。”
  据悉,2017年建成的春和隆盛园有3804套公租房。今年预计可调配出700多套公租房,每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小户型为主,保障对象不限户口,不限收入。
  相比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更加广泛,既能够适应新市民、青年人的承受能力,也能够满足他们的基本租住需求,缓解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乌鲁木齐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采取了多种住房供给形式的改革和尝试,建立起多层次立体式住房“保障网”,精准保障不同群体住房需求,为广大居民创造“住有所居”“优其所居”的多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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