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制定实施相关管理办法 优先扶持畜禽核心育种场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魏永贵 贺江
  自治区把建设优质畜产品产业集群列入“八大产业集群”建设目标,对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予以高度重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源头在育种。近期,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制定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办法,进一步提升畜禽育种工作质量水平。
  《办法》分6章24条,与申报单位直接相关的主要是遴选和核验、职责和权利、监督管理等18条内容。
  其中,申报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与养殖规模相符合的环保要求;具备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具有较好的育种或扩繁推广工作基础,商业化育种模式基本建立,配备能满足育种工作需要的设施设备和信息化数据管理系统;设有育种或繁育部门,或与畜禽育种科研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并共同开展育种工作,有与本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育种专业技术人员,育种场有执业兽医师或者高级兽医师,技术力量较强等。
  《办法》明确提出,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应承担的职责包括:组织实施本场制定的育种或繁育规划,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系谱信息记录、品种登记、体型外貌鉴定、生产性能测定、基因组测序、种畜禽选育和良种扩繁等工作,适时、准确、规范记录测定数据;保持单品种(配套系)核心育种群或扩繁群数量不低于遴选标准要求的规模;畜禽核心育种场要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持续开展育种工作,不断提高种畜禽品种性能和品质水平,每年向社会推广一定数量的优良种畜禽;按照畜禽育种规范化要求和遗传评估工作需要,及时将数据报送办公室或指定的数据中心,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要求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和主要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工作,保持种群高健康度等。
  《办法》规定,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享有的权利包括:优先推荐遴选为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国家畜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和国家核心种公猪站;优先获得种畜禽性能测定项目、种业提升项目等国家和自治区级财政经费支持;优先获得畜禽遗传评估服务、种畜禽遗传评估报告和数据审查报告,优良种畜禽优先得到推介等。
  与这个办法同时配套制定的,还有生猪、奶牛、肉牛、羊、家禽、马等自治区核心育种场的试行管理办法。
  小贴士一
  奶牛核心育种场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包括: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达到与养殖规模相符合的环保要求;已开展奶牛育种工作,并与种公牛站签订5年以上联合育种协议;有专门的育种部门和技术人员,至少2名技术人员经过专门的育种技术培训,且培训合格等。
  2.种群要求(荷斯坦牛、乳用型新疆褐牛、乳用型西门塔尔牛)包括:申报的种牛品种应为《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收录或经农业农村部公告的品种;符合本品种标准,单品种成年母牛存栏500头以上,核心群成年母牛200头以上;荷斯坦牛全群平均305天产奶量9500公斤以上,新疆褐牛5000公斤以上,西门塔尔牛5000公斤以上等。
  3.技术要求包括:牛群持续开展品种登记,三代系谱档案准确、完整;有完整准确的生产记录体系,包括全群产奶性能、繁殖记录(配种、定胎、产犊等)、健康记录,及核心群生长发育(初生重、断奶重和12月龄等主要体尺体重)记录;有本场的育种方案,且已执行2年以上,有详细的年度育种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等。
  小贴士二
  羊核心育种场核验要求

  1.自治区羊核心育种场实行动态管理。对满5年的自治区羊核心育种场,由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核验。对未满5年的自治区羊核心育种场,自治区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程序参照满5年核验要求执行。
  2.核验程序:自治区畜牧兽医局对核验材料审核后,符合规定的,转交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公室开展核验;通过综合考评的,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公室组织羊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开展核验现场审核,形成现场审核意见,并给出结论;现场审核通过后,自治区畜禽核心育种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专家会议评审,进行集中讨论和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专家三分之二(含)的,通过会议评审;通过会议评审的,延续自治区羊核心育种场资格,有效期5年。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