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解决好“放心药” 打造好“品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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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 任春香
  连日来,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局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自治区药品监管工作中,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肩负药品监管职责,以高质量监管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药品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治区药监局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一体推进药品监管、专项整治、服务发展、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同时,通过建立“三医协作”机制、促进和传承新疆民族药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监管服务零距离”工作机制等,努力提高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在解决好“放心药”的基础上,努力打造新疆“品质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自治区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峰表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保障人民健康作出了一系列重大论述和重大部署,自治区药监系统坚持围绕重点“学”、结合实际“思”、融会贯通“悟”、扎扎实实“做”,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守药品安全底线,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两品一械”安全问题。
  “我们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本职岗位紧密结合起来,与工作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持续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全面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李峰说。
  自治区药监局综合办公室主任陈靖渭表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守护人民生命健康是药监部门的重要职责使命,作为药监系统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以群众满意为标尺,严格监管、热情服务,要强化执法为民意识,带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业务监管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律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用法律筑起药品质量安全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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