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史传芝)自治区将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纳入线上全流程监管,以便及时掌握中选药品的执行情况,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确保中选药品质量、供应和使用。
10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先后五批集采药品落地实施,累计涉及218个品种,可以基本满足各类患者用药。近期,该局在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平台研发上线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数据报送监管模块,并印发《关于开展线上报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情况的通知》,强化对集采中选药品的监督。
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将组织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每月使用采购平台统计报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推进情况,包括中选药品的采购进度、回款情况、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的采购情况、生产企业供应情况、配送企业配送情况、医保部门医保基金预付和约谈工作情况等数据信息。
同时,会同自治区药监、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全周期、全覆盖式监督检查,严守质量底线;开展采购和使用监测,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使用;落实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等,保障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使用顺畅和用药安全。
自治区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建立对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的调度机制是日常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采购、供应和配送问题,有利于及时引导并化解供需不平衡问题。通过线上报送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工统计失误,拓宽监管信息系统功能,形成供、配、采全链条的监督闭环,有助于各地医保部门及时准确掌握集采药品在本地的执行情况。
下一步,自治区将根据国家医保局统一安排,将更多药品纳入集采中来,让这项改革惠及更多群众,降低参保人员购药就医负担,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强化监督,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参保人员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