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揭牌。联合办公室的成立,标志着新疆将进一步健全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联合办公室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四家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为开展互通案件信息、研判评估形势、会商解决疑难问题、联合指导执法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开展业务交流等工作。指导基层建立和完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据新疆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局长胡斌介绍,联合办公室成立后,将督促、指导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加强层级联动、同级配合,形成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合力,特别是对跨区域复杂、涉案金额大和社会危害性大的案件,联合办公室将发挥统一协调作用,指导下级药品监管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办,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更好地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后期,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打击药品违法犯罪联合办公室作用,推进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提升联合打击药品领域犯罪专业化水平。”新疆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局食品药品支队三级警长秦强说。
据悉,联合办公室将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确定依法履职、案件移送、案件监督、检验协作、督察督办等工作机制,建立新疆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定时召开新疆药品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实现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无缝对接,严厉惩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形成防范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确保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落地落实。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