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近日,记者从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已实现与自治区财政厅新疆公共服务非税收缴系统对接,诉讼参与人可以直接在网上缴费并获得电子票据,避免了在银行、法院之间的缴费、开票奔波。
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是给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提供诉讼服务和司法信息公开的综合平台,各类案件的网上立案均可通过网上递交申请,而网上缴费系统主要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了从网上立案到网上缴费的入口,降低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成本、加快了办案周期。网上缴费也实现了民事、行政案件的全覆盖。
此外,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已实现网间安全交互,当事人在新疆法院诉讼服务网申请立案成功,即可继续开展网上缴费,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新疆公共服务非税收缴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完成银行转账,系统就会自动生成非税电子缴费收据,而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即会收到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的信息提示,实现“只见信息不见面”。
据悉,虽然目前还未开通与新疆公共服务非税收缴系统的退费功能,但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设置了法院内部退费等功能,方便将诉讼费退回到当事人的账户。
接下来,新疆高级人民法院还将加快网上缴费功能的研发力度,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新疆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的网上缴费功能,确保每个诉讼服务平台都能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