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网讯(记者江斌伟 通讯员赵雪 赵雅轩)乌鲁木齐市全面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实现费用、证明双减,让小微企业享受改革红利。
4月13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局了解到,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2021年3月11日起,乌鲁木齐市全面实行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实现费用、证明双减,让小微企业享受改革红利,以进一步落实好减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减费用、减证明指的是小微企业在申请登记时提供《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不动产登记中心免收相应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不再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
市自然资源局已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不动产”平台上传《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电子版,便于小微企业下载使用。
截至目前,乌鲁木齐市小微企业告知承诺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优惠政策稳步推行中,已办理减免登记费业务78件,减免不动产登记费9530元。
下一步,我市将在落实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抓好信用惩戒机制建设,让减费政策落实落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