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布51处保障房房源信息

来源:新疆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王媛媛)目前,乌鲁木齐公布了51处保障房房源信息,日前获得保障房资格的申请家庭可根据需求实地查看房源情况。
    3月18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获得保障房资格的申请家庭已开始进行选房工作。
    公布的51处保障房房源信息中,公租房房源信息分布在19处,包括春和隆盛园、春和怡苑一期、春和怡苑D区、山水雅苑C、D区等。
    经济适用房小区主要在商品房小区配建,分布在32处,包括金茂·城市花园、蓝天·欢乐颂、世界公元、紫东佳苑、蓝廷花苑等小区。保障房单套面积都在60平方米左右。
    本次公租房分配采取现场5选1直选小区机选方式,每户家庭有1次机会,即从选定小区中的5套房屋中选定1套。保障申请家庭可提前了解房源情况,以便现场能够在规定时限完成选房。选定公租房后,由主申请人持身份证直接到房源单位按期限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采取现场直接指定小区5选1一次(简称“直选”)方式进行,每户家庭可在“直选”房源中指定一处小区,5选1一次选定一套。在选房时间内未选定或不满意不选的,可直接离场,下次分配不受影响,如选定签字领取认购通知单后弃购的,记为一次实际弃购,3次将取消保障资格。
    经济适用房房源中存在有期房,认购期房的保障家庭,在认购签约前自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确定交房入住时间,自行决定是否认购。对分配所在小区不满意的家庭,可每月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市住房保障业务大厅选择相对满意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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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租房有两种保障形式
    选不到心仪住房家庭可选择租赁补贴方式,不影响选房
   
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主要有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种。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是租赁形式,经济适用房是购买有限产权形式。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以公租房为例,现在有两种保障形式,一是可选择承租公租房,已获得保障资格的家庭每月都可以进行选房,如果一直选不到心仪的房子,可先在市场租住房屋,选择租赁补贴形式,也就是每月会发放住房补贴,这期间并不影响保障房家庭选房,直到入住公租房时停发补贴。”
    租赁住房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低保户家庭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贴,中低收入家庭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7元补贴。以一家四口中低收入家庭为例,如果获得公租房申请资格后,连续三个月没有选上房,可以发放租赁补贴1344元(16×7×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目前乌鲁木齐采取了多种住房供给形式的改革和尝试,建立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
    2020年,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还会结合乌鲁木齐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公租房、经济适用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进一步扩大保障房覆盖面。
    为不断深化改革住房保障体系,乌鲁木齐已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为补充的多层次、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同时通过建立阳光透明的分配管理机制,对保障房申请家庭来说机会更均等。现已累计有7万多户、17万余人搬进保障房。(记者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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