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连线】全面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全面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就《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相关负责人回应群众关切
  连线主持人:记者于熙
  连线嘉宾: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负责人 孔筠

  3月15日,新疆公布了《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将引导经营者公开展示“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统一标识,建立无理由退货台账,设立无理由退货保证金等退货保障。
  记者连线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孔筠,请他对《指引(试行)》进行了解读。
  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活力重要举措
  主持人:《指引(试行)》起草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嘉宾: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增长,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等方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发改委等10部委,多次对此项工作做了明确要求。新疆也高度重视消费环境的打造,积极探索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结合,旨在通过正向激励引导经营者主动推行无理由退货承诺。
  此外,当前消费者对线上退货服务已习以为常,但线下退货却不那么容易。绝大多数实体店的售后服务仍仅仅是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这表明,除非商家承诺,否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线下商家必须为消费者退货。
  事实上,无论线上还是线下消费,如何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打开钱包?退货体验很重要。无理由退货可能会造成商家一定的损失,但降低了消费者购物的风险,让消费者有安全感,商家会赢得更多回头客。实践证明,无理由退货是一种高明、有效的营销策略。大多数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商家,不但没有造成损失,反而吸引了更多顾客,增加了销量。
  在以上多种背景交织下,为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不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活力,促进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制定了《指引(试行)》。
  经营者和消费者都需讲诚信
 
 主持人:《指引(试行)》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嘉宾: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举措,关键是诚信,不仅是经营者的诚信,还有消费者的诚信。而保护消费者的“后悔权”,让消费者放心花钱、退货无忧,必将更好挖掘巨大的市场空间。《指引(试行)》从原则、范围、规则、责任、义务等方面对无理由退货进行了说明,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坚持鼓励规范为主原则。大力倡导线下实体店经营者自愿践行无理由退货承诺,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并鼓励经营者作出更有利于 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坚持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结合新疆实际,聚焦于无理由退货有效期限、商品完好标准、退货支付方式等经营者消费者共同关注的问题。
  坚持两者关系合理平衡。既充分体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明确了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发现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有权拒绝退货。
  实现普及化 关键在商家
  
主持人:《指引(试行)》如何推动落实?
  嘉宾:我们已联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印发了《指引(试行)》,并指导全疆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召开商贸企业座谈会,进行动员、辅导,选择有意向的商户参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授牌活动。 同时,我们引导和鼓励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在“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约束”原则下,企业自愿参与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鼓励经营者做出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鼓励同品牌连锁企业实行异地同品牌连锁店退货;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行为,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
  当然,要实现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的普及化,关键还是在商家。商家只有尊重消费者的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在电商发展日益兴旺的今天,为自身赢得充分的生存空间,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提醒消费者,今后,在贴有“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标识的店铺如果不能享受无理由退货服务,可以随时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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