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卫健委:疫情期间医疗机构推诿拒诊患者 将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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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郭玲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摄影报道)8月14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二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会上介绍了急重症患者的就诊问题。
  乌鲁木齐市卫健委主任张卫介绍,疫情期间,为全力满足市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及时得到救治,乌鲁木齐市专门确定了28家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定点医院,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多方联动,落实行业监管,实行首诊负责制,实现无缝衔接,联防联治。同时,落实投诉管理制度,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和监管。
  一是落实首问首诊负责制。要求乌鲁木齐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首诊医院、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得推诿和拒收病人,凡经挂号的病人,各医院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并耐心向患者解释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发现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将追究首诊医院、医师责任。
  二是要完善投诉管理。乌鲁木齐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接患者的投诉,规范投诉处理程序,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
  三是成立救治及转诊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成立救治及转诊领导小组,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及转诊提供各种保障;建立传染病专用病房、病床,专人负责,并做好隔离、消毒,防止院内感染。不具备急危重症救治条件的,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转诊机构不得拒收病人。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推诿拒诊的医疗机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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