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5月11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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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山网讯(记者沈祖啸报道)新疆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5月11日开始,于8月7日结束,在此时间段内,各地教育局自行设定本地网上申报时间。
  5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认定范围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任教学科和学段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按照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据悉,根据教育部要求,在新疆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在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再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已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即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自治区教育厅提醒申请人要按规定时间、地点(或方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审核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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