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讯(记者 毛家敏 郭爱军)乌鲁木齐市连续第九次调整保障房申请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 结合我市2019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批准,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人均月收入申请标准为3565元(含3565元)以下,较此前提高了220元。这是我市连续第九次调整保障房申请标准。
在保障房申请条件中,人均住房面积申请标准不变,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仍为人均13平方米以下。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马晓东说:“我市最初在2007年实施保障的是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即原廉租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是156元,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月收入标准是700元,如今乌鲁木齐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保障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的提高 ,意味着会有更多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保障房家庭申请者邹昕说:“我现在租住的私人住房,租金压力挺大的,租住政府提供的保障房租金低,全家人的生活质量也就提高了。”
今年我市还将通过缩短申请审核流程、加快摇号分配频率、优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等措施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据了解,自2007年我市启动住房保障工作以来,已累计有7万多户、17万多人搬进保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