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加大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力度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今年,新疆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食盐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定期检查各生产、销售企业的食盐质量安全状况,完善从进货到销售的全过程监管。
  4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承担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经营企业许可的审核审批以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今年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食盐监管力度,各食盐经营单位要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保证销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盐产品,建立健全从进货到销售全过程食盐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销售过程食盐质量安全制度。
  新疆盐资源丰富,是我国湖盐主要产区之一,全疆共有盐矿点200余处,盐资源种类多、分布广、储量丰富,已探明的盐储量有500亿吨左右,在全国盐资源中具有重要地位。
  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翟少勇说,今年将合理确定食盐生产销售风险等级,实施动态监管;加大抽检监测力度,把食盐质量安全纳入到年度抽检计划中,提升监管的靶向性,严防严管严控食盐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食盐质量安全。
  同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食盐生产企业、批发市场、食盐销售领域监管,对食盐生产销售掺假掺杂、生产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合规食盐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厉打击。
  中盐新疆盐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卫国说,公司销售食用盐、工业盐、畜牧盐、融雪盐等系列产品,年销量200万吨,目前已完成了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下一步将落实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产销合一的步伐。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张文军说,作为疆内分装能力最大的食盐生产企业,公司已采用五效蒸发节能系统、结晶大颗粒绿色食品精制盐工艺新技术,提升了食盐品质和安全。
  今年3月1日起实施的《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事食盐批发、零售活动,应当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悬挂于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
  目前,新疆有8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准备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局将从法律法规、标准执行、生产场所改造以及出厂检验等各个环节加大指导力度,使具备条件的食盐生产企业能尽快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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