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出台餐饮业恢复堂食指导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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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赵悦报道)3月14日,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餐饮服务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对陆续恢复堂食的餐饮业制定指导措施。
  《指引》要求,餐饮单位应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员工与顾客的精准防护措施。顾客进入前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造册,及时向社区防控组织报告,并提醒其及时就诊。顾客进入时要戴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
  《指引》规定,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分开设置。大堂餐桌实际用餐人员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长条桌同排顾客隔位就坐,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顾客隔位就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快餐店实行一人一桌。
  对于在包房(包厢)就餐的顾客,《指引》要求包房(包厢)较小的,只开一桌,且不得拼桌。两桌以上的包房(包厢),每桌用餐人数不超过5人,顾客隔位就坐,间隔距离不少于1米。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
  《指引》倡导文明就餐,餐饮单位提供“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分食”服务。每桌每批次顾客用餐间隔不低于10分钟,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禁止顾客在门口密集排队,排队间隔须1米,鼓励采取线上预约的方式等位就餐。
  在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指引》杜绝餐饮单位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储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等。在场所清洁消毒方面,《指引》要求餐饮单位对接触较多的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每两个小时应对洗手间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触摸式冲水按钮、洗手台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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