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试点中小学课后服务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试点中小学课后服务
  参加课后服务一小时按不超200元/生/学期标准收费,严禁以此补课或上新课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刘薇)孩子放学了,家长还没下班。为解决中小学校下午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不匹配、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的难题,乌鲁木齐试点中小学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原则上每天不得超过2小时。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上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得在课后服务时间内安排课程,不得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参加课后服务一小时按不超200 元/生/学期标准收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由学校统一配置教学(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借课后服务名义向学生推荐、兜售学习材料。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可减免相关费用。
  日前,市教育局发布《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课后服务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推进素质教育、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课后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的课外服务。
  《通知》指出,开展课后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公办中小学校走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农村学校是否开展课后服务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在学校公示栏上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不得因此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各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能力,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小学一、二年级以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为主,三年级以上以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实践活动为主;初中阶段以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实践活动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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