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地州市将筹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各地州市将筹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新建小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梁淑芳)12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到2020年,新疆各地、州、市将至少建立一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同时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指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标准、规范,新建、扩建和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各级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财政补贴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对于新建居住小区,要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于202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完成。
  鼓励发展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支持社会力量在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就业人群密集的区域建立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与驻地管委会、社区联合举办非营利性照护服务机构,为居民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意见》中还提到,要建立完善全方位、强有力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化服务,强化动态管理和监测。
  到2025年,全疆基本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并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每个县至少有一所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据初步统计,自治区3岁以下婴幼儿约67.27万人,托育人数1.16万人,托育率1.73%。全区共有婴幼儿照护机构332家(其中营利性机构216家,非营利性机构116家)照护机构主要以全日托服务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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