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县公布旅游民宿优惠奖励办法

来源:乌鲁木齐在线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郭军鸽)被评定为国家级星级旅游民宿,可按级别获得一次性奖励。在12月10日的乌鲁木齐县冬季文旅活动宣传推介会上,乌鲁木齐县旅游民宿优惠奖励办法公布。
  乌鲁木齐县财政每年将从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民宿奖励资金100万元,用于扶持民宿经营户、宣传促销、提升档次、民宿品质等级评定奖励、民宿工作先进乡镇(片区管委会)、村(社区)的奖励等。
  凡乌鲁木齐县内符合《乌鲁木齐县旅游民宿暂行管理办法》的旅游民宿,将给予等级评定奖励、营销奖励及支持民宿发展奖励、旅游民宿优秀设计奖励等。其中,被评为自治区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3万元、4万元。被评为国家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民宿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4万元、5万元。
  民宿等级评定后,1年内接待游客达到2000人次且营业额达到3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三星级民宿1万元、四星级民宿3万元、五星级民宿5万元;对民宿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1个乡镇(管委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支持村推进民宿发展工作,对辖区内集中连片打造旅游民宿集聚区的,以村为单位集中连片达到10家的(含10家),给予村集体10万元的工作经费,由村统筹安排使用。
  乌鲁木齐县还将聘请专家在2020年下半年评选优秀旅游民宿设计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5万元;三等奖3名,每名奖励2万元。
  “这对民宿经营者来说,既是在资金上的支持,也是在信心上的支持。”猫窝客栈负责人王宣元说,这激励他要把民宿做得更好、更有品位。
  乌鲁木齐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玉红说,通过公布优惠奖励办法,激发内生动力,让农牧民积极向旅游业发展,同时吸引外地人才来乌鲁木齐县发展旅游,让旅游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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