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政策促单体药店合规发展 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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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李琳报道)11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巩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成果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为巩固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成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1+7”政策来规范零售企业经营秩序,缓解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为单体药店合法合规发展指路。
    即日生效的“1+7”政策中,“1”是《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健康发展意见(试行)》,“7”是配套试行的7个附件,即: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管理办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验收标准;药品现代物流标准;药品批发企业代储代配服务有关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远程审方系统配备硬件及系统技术标准;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服务有关规定。
   “1+7”政策中备受关注的是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远程审方。自治区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副处长余永强介绍,截至去年底全疆取得资格证的药师1.2万余人,大部分分布在医疗机构、科研院校、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而零售企业执业药师配备与实际需求相比缺口较大。根据“1+7”政策,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其他药品零售企业(含单体药店);连锁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室,组织本企业执业药师在所属连锁门店营业时间内开展远程审方,审方范围内的连锁门店视同已配置执业药师在岗。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将缓解执业药师不足难题,帮助单体药店合法合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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