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开展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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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王玉召 通讯员肖忠报道)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发布了《自治区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对全区城镇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指出了目前新疆公租房管理方面存在的违规分配、违规享受、转租转借、擅自改变用途、退出机制执行不力、对住户诉求解决不及时等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并就专项整治做出了具体安排。
   《方案》提出,从即日起至6月10日,各地、州、市、县(区、园区)自上而下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制定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6月10日至10月1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包括开展广泛宣传、畅通投诉渠道、梳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整改;10月10日至11月10日,自治区住建厅对各地保障性住房领域公租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研总结评估,相关材料报自治区纪委监委;最后,自治区住建厅将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加强治理,确保公租房在保障房中的应有效用。
    自治区住建厅指出,对于整治查出的问题,各地可采取取消住房保障资格、腾退公租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调整租金标准、补缴租金、罚款、调整保障条件或准入标准、没收违法所得、记入不良信用向社会公布、约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等手段进行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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