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再出招:五条措施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来源:红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广电融媒体讯(记者 金贵红   曾帅   赵友煦)近日,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落实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通知》,共五条具体措施,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新疆紫晶川梭高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与高新区(新市区)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在青格达湖乡新联村推动智能化LED植物工厂及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项目建设和运营。该项目目前进展顺利。
    新疆紫晶川梭高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世泽说:“我们也期待通过诚信建设的再造和推动,能够在农业土地的使用、地上物设施的合法产权等方面得到保障,为企业提供更多更好地帮助。”
   《通知》是对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中第25条措施的细化。《通知》主要围绕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行阳光行政,加强建立政务承诺和失信惩戒体制,加强政务诚信督导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五个方面,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至忠说:“我们根据乌鲁木齐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民营经济发展当中,应该做什么、怎么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为确保《通知》里的各项政策不走样、不变形,我市目前正在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机制,加强社会各方对政务诚信评价监督,形成多方监督的信用约束体系。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周至忠说:“《通知》里面特别强调,要在政务诚信的工作当中,充分体现问责,就是要治理那些不作为、乱作为,一定要让那些不作为、不诚信的单位或者领导个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李宁介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55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的要求,在诚信的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上做了具体细化,做到措施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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