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社保服务标准化便民利民

来源:红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13个地县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国家社保标准化“先行城市”试点评估验收
乌鲁木齐社保服务标准化便民利民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史传芝)近日,人社部社保中心下发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试点评估验收合格单位名单,昌吉州、乌鲁木齐市、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等13个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人社部社保中心、全国社保标委会验收。
    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治区社保标准化“先行城市”创建活动自2016年开始以来,出台相关社保政策的经办流程和标准的制定,坚持“标准化+”与“互联网+”协同,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让参保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在试点过程中,发布了《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社会保险服务标准体系通则》等199项标准,这是首府社会保险开展各项工作的依据,是约束经办工作人员服务和提供服务保障的规范。
    社保服务标准统一,操作流程规范,使得即使办事人员更换也不会影响办事效率,内审内控的规范减少办事差错率,更好保障居民权益。
    比如,自2018年12月份开始,首府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办理个人参保登记、个人信息变更、个人代付代缴申报、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变更等多项社保业务,不再需要专程到参保地所属的社保分局,全市任意一家社保分局都可办理。这都是基于全市社保服务标准的统一。
    据了解,社保标准化“先行城市”试点,也为自治区社保各项工作推进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比如有力支撑社保领域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落实。制定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多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操作流程等,推动社保领域各项改革政策平稳有序落地。
    有力支撑社保领域民生改善和为民服务方便快捷。制定自治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流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办流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等,规范了办事程序,推进社保惠民工程的落实。
    有力支撑社保体系的不断健全完善和经办能力的提升。围绕基金风险防控,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梳理汇总社保基金安全风险点,逐步发现和解决在政策、经办程序和管理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不断完善社保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保人数迅速增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实现历史性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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