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水区启用14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讯(记者刘昕 通讯员王晓红报道)1月2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为了进一步规范乌鲁木齐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即日起水磨沟区将启用14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此次启用的14处电子警察抓拍大多分布在水区温泉西路、温泉东路以及沿河路和水磨沟路等处,其中闯红灯抓拍10处、违法变线抓拍2处、测速抓拍2处。
    据了解,各处电子警察在进行主要违法行为抓拍的同时,闯红灯抓拍设备可同时抓拍逆行、不按导向行驶、违法掉头、路口停车、大货车限行等违法行为,测速抓拍设备还可同时抓拍接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
    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磨沟区交警大队指挥室主任饶程程告诉记者:“驾驶员对于路上有无交警现场执法心态是不一样的,而电子警察能够时时刻刻提醒驾驶员一旦作出违法行为,就会受到处罚。”
    饶程程说,此次启用的14处电子警察的路段,都是平时车流量比较大的路段和驾驶员出现违法行为次数较多路段。但是有时候,因为路面警力无法完全覆盖到这些路段,所以通过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让驾驶员在日常行车过程中避免违法行为。
    据了解,目前14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已经正式启用,即日起至2月1日为宣传教育期,2月2日开始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届时,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被抓拍录入后,闯红灯将予以200元记6分的处罚;违法变线将予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超速10%-20%予以200元记3分,超速20%-50%予以200元记6分,超速50%以上予以2000元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车上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且做到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幸福冒泡○oO~”,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