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启用电子眼抓拍违规借道车

来源:红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彭芳 通讯员 李冬冬)自我市BRT4号线沿途三段专用道允许社会车辆错峰驶入以来,周边交通通行能力显著提升。然而经过这几天的运行警方发现,部分社会车辆存在高峰时段仍占道行驶的情况,让专用道无法为市民提供公交先行的便利。
    对此,首府交警部门即日起在BRT4号线途经的中亚南路、喀什路、卫星路三条路段启用11个电子眼,对高峰时段违法驶入BRT专用道的9座以下机动车、不按BRT车道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车辆,采取站台抓拍、路口抓拍以及车载抓拍三种方式依法处罚。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我市BRT专用车道的使用率,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本月15日起,BRT4号线位于中亚南路、喀什路、卫星路的三段专用道早高峰(9:30至10:30)和晚高峰(19:30至20:30)时段,除了BRT车辆以外,只允许9座以上社会车辆(公交车、校车、单位班车黄色牌照车辆)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进入专用道通行。其他时段则允许社会车辆借道通行。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科及经开区(头屯河区)交警大队了解到,这项新规实施后,卫星路与中亚路交会路口处再没出现过车辆堆积情况。
    经开区(头屯河区)交警大队金石路中队民警周明明介绍,作为经开区(头屯河区)的一处上下城市快速路的主要通道之一,卫星路与中亚路交会路口全天都处于车流高峰状态,排队问题较严重。自从BRT专用道允许社会车辆错峰通行以来,该路段西向北方向相当于多出一条车道,通行率明显上升。
    然而,在BRT专用道内行驶,则需要守专用道的规矩,否则不仅影响BRT的通行效率,整体交通秩序也会受到影响。此次11个电子眼的启用,也是提醒广大驾驶人从BRT专用道借道通行时,一定注意禁行时段并规范行驶。
    依照法规,在禁行时段驶入BRT专用道的车辆,被电子眼抓拍录入违法系统后,将被处以200元罚款;而在BRT车道内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或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将被处罚款200元、记2分。
    据悉,放开BRT4号线沿线三处路段供社会车辆分时段通行仅是试点。待试点收效明显后,将在全市BRT车道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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