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面实施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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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日报讯(记者黑宏伟报道)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近日,自治区确定把中央41项和自治区20项财政扶贫资金纳入动态监控范围,将运用“制度+科技”服务财政改革模式,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实施全流程监控。
    据了解,此项措施以县级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为依据,有助于实现财政扶贫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及时发现闲置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促进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期内自治区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
    地州县市财政部门参照自治区确定的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扶贫资金清单,确定本级纳入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的资金范围。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监控平台自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财政扶贫资金预算,自下而上建立扶贫项目库,形成自治区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总台账,实行精细化管理。
    按照“中央财政统建统管、中央和省级财政两级部署、市县级财政操作使用”的思路,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依托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搭建扶贫资金监控平台,聚焦扶贫资金预算安排、逐级下达和支出等各个环节,实现上下级网络贯通,实施精准监控。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资金清单和信息采集表,将扶贫资金总台账涉及的各项资金信息、地区标识和监管人员信息等采集完毕,将2018年预算指标和安排的扶贫项目(包括财政扶贫专户资金安排的项目)全部补录到监控平台。各级财政部门按接口规范完成对接,将每一笔扶贫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监控平台,实现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预算指标和预算支出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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