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上半年新车销售6.6284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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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消费晨报讯(记者费璇 通讯员于芳报道)今年上半年,首府新车销量是6.6284万辆,同比下降3%。其中,新能源汽车销量逆势上扬,实现235辆销量,比2017年上半年同比增长710%。
    7月25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征收了9.99亿元车辆购置税(车购税),同比增长4.83%,减免车购税0.32亿元,同比减少60.98%。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车购税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说,新车销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小排量车)恢复10%法定税率征收车购税的影响。
    据了解,这是自2015年以来乌鲁木齐新车销量第二次出现负增长,2015年,乌鲁木齐新车销售台数和车购税征收额两项指标曾分别出现6.4%、10.08%的负增长。
    但今年上半年乌鲁木齐新车销售数据中,乌鲁木齐新增235辆新能源汽车,同比增长710%,减免车购税814.85万元。新能源汽车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
    从2015年到现在,乌鲁木齐累计销售了699辆新能源车。其中2015年51辆,2016辆152辆,2017年261量,2018年上半年235辆。
    据介绍,我国为促进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购税优惠政策,刺激新能源车销售。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继续阅读:车购税历年政策变化
    2009年起国家为刺激汽车市场消费,不断出台小排量车车购税优惠政策。2009年小排量车减按5%征收车购税;
    2010年小排量车减按7.5%征收车购税;
    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小排量车可享受减半征收车购税;
    2017年小排量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购税;2018年车购税恢复至10%的法定税率。
    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国家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
    国家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购税政策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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