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讯(记者 刘青霞)自7月1日乌鲁木齐启动新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以来,共受理此类业务421起。昨(7)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为了更好服务群众,近期又新增受理点一处,目前全市共有受理点31处。其中新疆师范大学派出所办证点由沙依巴克区搬迁至水磨沟区观景路1号。
据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增的受理点为火车西站派出所。在乌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新疆户籍人员可凭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有效期内)前往受理点办理到期换领、损坏换领及丢失补领的居民身份证业务。
工作人员提醒办理业务的群众注意,请选择到《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凭证》或学生证所属辖区的受理点申请办理。同时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避开高峰期10:30-12:00,15:30-17:00进行业务办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户籍信息主项、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照片)与新疆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不一致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人员这六种情形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