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首个驻交警大队检察室成立 监督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类案件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新疆网讯(记者饶俊华 通讯员梁志红报道)3月5日,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检察院驻新市区交警大队检察室揭牌成立。这也是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在交警大队设立的首个检察室。

  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将派公诉科的一名检察官和一名书记员驻交警大队检察室,对交警大队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而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是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开展,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监督交警部门规范执法,对侦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监督纠正,对违法办案的情形及时制止,防止发生严重后果。同时,还将就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等。
  “以前我们都是等交警部门将醉驾案件移送到我们检察院,我们再向法院提起公诉,留给我们审查案件起诉的时间有限。”新市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梁志红说,目前,醉驾案要求从查处、公诉到审判7天时间,为了防止此类案件在公诉时证据存在瑕疵或程序出现问题,于是和交警大队通过协商,决定派驻检察官到交警大队,提前介入这类案件的监督和指导。
  据悉,驻交警大队检察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派驻检察官每周固定至少半天来检察室工作。同时,对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应当给予立案而未立案的情况,群众也可向检察室检察官申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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