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安全用药 新疆四所医院试点总药师制度

来源:天山网  投稿人:华子   浏览次数:

   天山网讯(记者庞雪芳报道)今后,新疆四所医院将开始探索总药师制度,通过处方审核、参与临床查房、重大疾病治疗方案制定等方式,对于不合理处方,总药师有否决权。让药品回归临床价值,真正做到对症治疗、有的放矢。

  1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进一步保证临床用药的合理性,自治区医改办近期印发《关于开展总药师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简称《通知》),自治区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四所医院将开始探索总药师制度,把关安全用药。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副处长陈艳芬介绍,2017年8月31日,新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全部实施药品零差率。药学转型与合理用药对于医疗改革及医院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出台此《通知》可通过对总药师制度的探索,进一步完善合理用药,防范用药风险。
  陈艳芬说,总药师将对医生开具的处方和用药医嘱进行审核和点评,把关用药安全,还将参与到临床查房、重大疾病治疗方案制定、药物治疗的监测与药物疗效评价、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参与临床路径管理等工作,通过专项点评等方式,及时干预和纠正患者用药中存在的问题,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为了保证总药师制度的运行效果,将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试点单位选拔具有扎实专业知识,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熟悉药事管理法规,在行业内具有一定技术权威性和领军作用的优秀管理人才担任医院总药师。”陈艳芬说,未来还将进一步按照各院及科室的实际需求,细化药师队伍,形成如儿科、内分泌科、精神科、肿瘤科等专业化的药师团队,推行药学学科人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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